职务犯罪侦查中技术侦查的法律规制
2012-04-13李润华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12年1期
李润华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北京 101300)
职务犯罪侦查中技术侦查的法律规制
李润华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北京 101300)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赋予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侦查中使用技术侦查的权力,这对于打击和遏制职务犯罪有望产生积极的效果。然而,《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在技术侦查的制度细节和操作机制方面语焉不详,尚有值得探讨之处。基于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相平衡的考虑,此次修订有必要对技术侦查予以完善。
职务犯罪;技术侦查;立法完善
2011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全文公布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第147条明确授权检察机关在查办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时可以使用技术侦查。技术侦查简称“技侦”,是指侦查机关运用现代科技设备秘密地收集犯罪证据、查明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性侦查措施的总称。技术侦查的种类一般包括麦克风侦听、电话侦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或录音录像、邮件检查等。技术侦查现已成为世界各国查明犯罪事实的重要措施和必要手段,对于职务犯罪侦查而言也不例外。职务犯罪所具有的高智能性、高隐蔽性、高技术性使得传统侦查手段和方式打击和遏制此类犯罪显得力不从心。正因如此,技术侦查措施便成为侦破此类犯罪不可或缺的手段,也成为世界各国惩治腐败的重要措施。对此,2003年联合国第58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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