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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制度创新机制研究

2012-04-12赵爽赵玲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学报 2012年4期

赵爽,赵玲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制度创新机制研究

赵爽,赵玲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节能减排是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进程中的核心问题之一。相对于“控制、命令”型的政府主导的节能模式,运用市场化机制促进节能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具有其独特的资源配置优势。我国合同能源管理近年来虽有较大的发展,但在信用体系建设、融资平台建设、能效评估体制和政府采购制度等诸多方面存在改进空间。

节约能源;市场化机制;合同能源管理;“两型”社会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简称EPC)是指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Energy Services Company简称ESCO)提供节能项目用能状况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节能量测量和验证等服务并保证节能量或节能率,用能单位保证以节能效益支付项目投资和合理利润的能源效率改进服务机制。[1]合同能源管理产生的背景要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爆发的石油能源危机。[2]石油能源危机使得能源成本和费用大幅度提高,为减少能源的使用量,降低能源费用,这种基于市场机制促进节能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美国诞生,[3]其后在其他发达国家普遍推行。欧美等发达国家节能产业的迅速发展为其带来了巨大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收益。

1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优选机制

碳基能源生产和消费引起的能源外部不经济性是环境问题和气候变化的重要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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