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背景下公安院校警械和武器使用教学改革的困境与对策
2012-04-12黄文华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5期
关键词:教学
黄文华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广西 南宁 530023)
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背景下公安院校警械和武器使用教学改革的困境与对策
黄文华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广西 南宁 530023)
在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背景下,公安院校对公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改革和调整,警械和武器使用课程在教学改革中因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影响了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从教材、师资力量、教学模式、训练环境条件等方面出发,结合实战经验,对警械和武器使用教学改革的困境进行剖析,并提出对策和建议,以期为促进教学改革、提高警械和武器使用课程教学质量提供参考。
公安院校;警械和武器使用;教学改革
2009年10月,公安部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公安院校以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进公安院校建设与发展,积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服务实战为宗旨,为基层公安机关培养输送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1]。公安院校教学按照既定的改革方向,突出抓好培养环节的改革,对公安专业的教学教育模式按“教、学、练、战”一体化的公安职业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改革和创新。
射击课程作为公安院校的一门特色学科,也适时地按照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对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进行了改革和调整,射击课程调整为警械和武器使用课程,课程内容由原来单纯的射击技能教学调整为一门综合警械、武器使用及依法正确使用警械武器教学,教学内容涵盖依法正确使用警械武器、驱逐性制服性警械使用、约束性警械使用、特种防暴枪的使用、警用器材使用、警用武器使用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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