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水功能区划获批复
2012-04-11
海河水利 2012年1期
国务院近期批复水利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环保部拟定的《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为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好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这是记者6日从水利部召开的《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的。
水利部水资源司司长陈明忠表示,编制和实施水功能区划,就是要根据我国水资源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确定不同水域的功能定位,实现分类管理和保护,以处理好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整体和局部的关系,统筹河流上下游、左右岸、省区间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当前,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目前全国多年平均总缺水量为536亿m3,主要由于河道外供水不足、超采地下水和挤占河道内生态环境用水所致。一些地区水资源开发已经接近或超过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引发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水污染状况十分严重,2010年监测评价的3 902个水功能区中,水质达标率仅为46%;17.6万km河流中,38.6%的河长水质劣于Ⅲ类;339个省界断面中,有48.7%的劣于Ⅲ类。
“由于江河湖泊水域没有明确的功能划分和保护要求,出现了用水和排污布局不尽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关系不协调、水域保护目标不明确等问题,影响了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陈明忠说。
据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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