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变与连接——高密度校园空间试验:深圳外国语学校国际部设计
2012-04-09刘尔明李智捷LIUErmingLIZhijie
世界建筑 2012年8期
刘尔明,李智捷/LIU Erming, LI Zhijie
作为一种反映人类空间使用诉求的物质形态,建筑的设计过程至少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为建筑形态的生成,二为功能空间的组织。本文试图从设计方法论的角度,以近期完成的深圳外国语学校国际部项目为案例,初步探求“作用力”下的“形变”作为建筑形态的生成方式,“连接”空间作为功能空间组织的着力点,在高密度校园空间设计中的理解与运用。
1.空间作用力、形变、连接的概念
1.1. 作用力
格式塔心理学认为,人对物象的认识不仅在于其形,更在于由形之间作用力关系构成的整体感受。即物象相互之间的作用力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对空间的感知,我们把这种空间要素之间的作用力称为“空间的作用力”。犹如牛顿物理学体系中的万有引力,空间中只要有物象存在,便有作用力存在。
建筑、场地、绿化、景观、交通、阳光、空气、声音、人的活动和意识等共同构成了城市的空间要素,即空间的物象存在。这些要素之间作用力形成了空间力场,并形成了我们对空间环境的认知。顺着这个逻辑,一个建筑介入一个建成的空间环境中,同样受到来自周遭的空间环境要素的作用力,这些外力可区分为引力与斥力。而对于一个新项目,相对于外力,由于项目本身内在的诸如建筑的使用性质、相关规范、任务书的客观要求、甲方的主观意识等因素又构成了驱动建筑发生与发展的内力。
1.2. 形变
在力作用下,物体必然发生形变,从而产生反作用力,这是物理学范畴的常识,也是人们日常生活的经验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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