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改革研究——以河北省为视角
2012-04-07项贤国
河北开放大学学报 2012年1期
项贤国
(唐山师范学院历史文化与法学系,河北唐山 063000)
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改革研究
——以河北省为视角
项贤国
(唐山师范学院历史文化与法学系,河北唐山 063000)
河北省农村社会保障法制发展水平近些年有所提高,但仍存在诸多困境。构建城乡统筹社会保障法制已经具备良好的制度运行保障和法制环境,是推动城乡经济统筹发展的应然要求,也是社会公平和平等理念的现实需求。应从养老、医疗、最低生活、失地农民保障制度及社会救助制度等五个方面重塑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农村社会保障;困境;政府责任;资金供给
河北省现行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在国家法律框架下构建的,存在诸多发展障碍因素,政策性较强,随意性大,尚没有系统的法律制度作保障,本文试图以此为视野研究河北省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改革路径。
一、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发展困境
根据课题组实际考察可知,目前河北省农村社会保障发展水平有所提高,截至2010年末,河北省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为1 103.90万人,有201.75万名参保农民领取了养老金。164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4.46%。[1]但立法比较分散,法律位阶较低,多以政策推行,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撑,导致完整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体系尚未构建,这导致了河北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发展中存在诸多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