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律意图主义的另类思考
2012-03-28李可
北方法学 2012年1期
李可
摘要:面对规则与例外之间相互纠缠的法律统一性难题,一些人提出以法律意图主义为方法论内核的“想象性重构”方案。但是其对立法者意图的“历史性再现”之企图遭遇客观情境、主体思维及目的希求殊异之挑战,故而在实践中极难实现。如是,与其说“重构”,不如说“续造”。
关键词:法律统一性;法律意图主义;想象性重构;法律续造
中图分类号:DF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330(2012)01-0027-05
一、法律统一性的难题
司法作为一项正义的事业,它所需要的法律必须是统一的、稳定的和可预期的。同时,法律也承诺为人们提供自由、正义和安全之秩序,提供可以预期的规则和行为模式。为此,大陆法系国家沿袭古罗马的立法模式制定了体系庞大的成文法典,从而发展出了历史悠久的成文法传统;英美法系国家通过司法实践的点滴探索也为人们留下了数量可观的判例汇编,亦形成了别具一格的判例法传统。这两种传统形异而实同:即在为人们的行动提供统一规则的同时,更为其生活提供稳定的预期。但是社会关系的发展总是一再突破立法者为人们创制的行为模式,在这个模式的边沿上打下自己独特的印记。当例外频繁地出现时,例外也就成了规则;当例外不断要求自己的特权时,法律的统一性也就面临着危机。面对规则与例外之间互相纠缠的法律统一性难题,人们提出了许多救治方案,其中,最引人注目也是最容易为人所轻信的是亚里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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