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做好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
2012-03-23冯丽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2年4期
冯丽
根据《河北省建设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做好竣工结算是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价格,规范预结算行为,提高投资效益。编制和审查建设工程结算时,应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防止少算、漏算和高估冒算,维护良好的建筑业秩序
中图分类号:F830.5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工程竣工结算含义及解释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人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工程竣工后,由承包单位编制竣工结算书,经发包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审查(无审查能力的,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查)同意,承、发包双方签字盖章后形成结算价。经审查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
竣工结算书是必须根据合同约定结算方式、施工内容进行结算,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办法等有关规定。
3、补充协议、变更签证、联系单等。
施工工程必须是合格工程,不合格的工程不予支付工程款,有质量缺陷的按有关规定进行修补、加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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