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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2012-03-23姬东林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2年4期
关键词:工程造价控制工程量清单

姬东林

摘要:在阐述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上,着重叙述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工作重点。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工程造价控制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quantities bill valuation, and on the basis of mainly describe in under the mode of valuation, project bidding phase of engineering cost control points of work.

Key words: the quantities bill; The mode of valuation; Project cost control

中图分类号:TU72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我国加入WTO后建设领域的进一步开放,工程造价按照预算定额计算已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体现“控制量、指导价、由企业自主报价”工程造价计价改革思路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我国加入WTO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要求。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规则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结合自身情况,并考虑风险后,自主报价的计价模式。《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进行工程造价的确定。这一规范的出台,是我国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已同国际惯例接轨。实行定额的量价分离,以市场价格和施工企业内部定额确定投标价格与中标价格的工程量清單招标投标乃大势所趋,也是今后招投标的方向。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并结合目前招投标情况,对如何做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进行初步探讨。

1、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特点

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由业主或委托招标代理单位编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根据自己的企业定额自主报价,标底根据工程计价表、市场价格、管理机构发布的费率确定,在评标中只起参考作用。相对于传统的定额+统一基价取费计价模式招投标,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有以下特点。

招标文件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是按照国家(GB50500-2008)颁布的计算规则(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图纸会审记录、考虑招标人的要求、工程项目的特点计算工程量并予以统计、排列,从而得到的清单。它作为投标报价参考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目的在于统一所有投标人报价中的工程量,而把价的竞争留给投标人。

在新的计价模式下,投标单位依据企业自己的施工方法、施工措施和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水平和材料采购渠道和管理水平确定价格、管理费、利润率,结合市场因素自主报价。因此有利于发挥企业自主报价的能力体现其自身的优势与经验,实现政府定价到市场定价的转变。

标底根据工程计价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费率、市场信息价格确定。工程量清单招标中标底价仅作为市场参考价或业主的拦标价,在评标中只起参考作用。由于工程量清单是公开的,各参与方都从标底价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招标单位不再为标底保密费尽心机,节约了大量人力、物力。将避免工程招标中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或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评审投标报价时不仅注重总价,更注重价格构成,各投标报价工程量相同,价格构成清晰可比,便于进行投标的响应性、报价是否合理的评价,各投标人的优势体现在报价中,使报价结合质量及工期的综合合理低价评价得到有效的保证,同时一定程度地消除了串标、抬标等不良现象,避免了工程造价被恶意扭曲。也将有效改变招标人盲目压价的行为,有利于规范招标人在招标中的行为,从而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工作重点

2.1重视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是建设工程从招标到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它既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也是招标单位与将来中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基础。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对整个招标工作乃至承发包双方都有约束力。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阶段,应认真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包括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和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的格式;评标标准和办法;拟签合同的主要条款;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材料。招标文件中有不少条款直接关系到建设工程的计价,是控制工程各阶段造价的主要依据,必须做到准确、无漏洞。一旦招标文件出现漏洞,就会给施工管理和控制造价造成影响,使工程竣工结算超出投标报价。因此,招标人应根据招标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全面细致地编制招标文件。 例如设备、材料价格在相同规格的情况下,其价格高低与生产厂家、品牌、档次、采购渠道等均有关。因此,在招标文件中有必要对材料、设备的价格或规格、档次进行说明规定。

2.2重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投标单位进行投标和进行公平竞争的基础。工程量清单的质量直接影响投标报价的公平性、正确性和准确性。因此工程量清单必须科学合理,内容明确,客观公正。工程量清单编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工程量清单应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应齐全;其次;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应准确、不应漏项、重项,准确计算工程量。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要全面了解建设工程的相关资料、实际的施工条件、技术规范,从而准确计算工程量, 准确描述清单项目特征,减少日后工程变更。防止由于漏项和工程量差异太大而引起的索赔,从而加大了工程投资。同时,对于图纸之外的可能发生的工程项目,如零星用工、零星土方、零星机械台班等,可以适量编入清单中,让投标人对其自主报价。这些项目在竣工结算时只参照单价,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结算。这种做法,也是减少索赔、控制造价的有效办法。 例如:在装饰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中,如果大理石铺装项目的特征描述中已含有理石的磨边、倒角的工作内容,那么在理石的主材价格中不应重复计算这笔费用。

2.3重视标底的编制审核:虽然标底在评标时只起参考作用,但并不是可有可无。标底仍然是进行评价投标人所投单价和总价合理性的重要参考依据,因此正确计算标底对控制工程造价有重要的意义。

标底价格水平的确定应详细地进行大量市场人工、材料、机械行情调查,并掌握较多的该地区条件相近同类工程项目的造价资料,经过认真地研究、分析、比较计算,尽量将工程标底控制于同类工程社会平均水平上。

2.4重视询标工作:在开标后,定标之前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对投标人进行询标。通过询标,可排除可能存在的非实质性、欺骗性、过分偏激性以及明显低于成本的不合理报价,避免错报、漏报,便于招投标双方对有关问题互相解释、澄清,为确定合理的合同价打下良好基础提供先决条件。

评标中应注意在审查投标单位报价时,不能只看总造价不看分项单价,因为实际上总价符合要求的,并不等于每分项报价符合要求;总报价最低的,并不等于每一项报价最低。有些投标单位虽然总价差距不大,但有些项目的单价却差距较大,最终会增加结算造价。 转

2.5重视合同条款的约定:施工合同是招投标文件中重要组成内容,也是工程量清单模式下控制造价的一个重要环节。施工合同应明确承包人发包人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除全面体现招标文件中有关合同的规定之外,施工合同还应包括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有关答疑、补遗、修改,各种协议等部分。在编制合同条款时,应注重有关风险和责任的约定,将项目管理融入合同条款中,尽量将风险量化,责任明确,公正地维护双方的利益。主要重视以下几类条款:

2.5.1有关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任何施工合同都应有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各建设项目施工的条款。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而事实上当今有许多施工合同的专用条款往往写成“见通用条款第几条第几款”,这样就完全失去了专用条款的意义,也就不能体现该工程的特征,为今后工程合同管理及工程结算带来很大的隐患,为了根除隐患便于合同管理,必须量化、细化、深化合同的专用条款。

2.5.2有关工程计量条款。注重计算方法的约定,严格按照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确定计量内容,加强隐蔽工程计量的约定。明确约定工程量的计算方法,做到调整的工程量与编制清单的工程量计算口径一致。还应明确约定工程量的调整条件和工程量的调整范围。只有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设计变更、新增工程、其他变更产生的工程量以及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误时才允许调整。同时当工程量发生变化后,结算时措施费用是否跟着进行调整, 增加的工程量的单价调整方法也应该合同中约定。在施工合同中还应该约定工程变更资料办理的时间限制、程序和违约责任。

2.5.3有关价款的条款,特别注意价格调整条款。A:约定变更价款,特别是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须在合同中明确计价原则。B:工程量变化综合价格的调整,约定工程量变化超过规定幅度值时综合单价的调整公式。C:对材料价格较大幅度变化等因素造成的价格调整,约定分担原则或调价公式。总之,有关合同价格调整的条款必须有明确细化的内容,尽量减少模棱两可带有争议性的条款出现,少留活口,为以后工程变更结算拟定方向性、可操作性强的条款。

2.5.4程序性条款。目的在于规范工程价款结算依据的形成,预防不必要的纠纷。程序性条款贯穿于合同行为始终。包括信息往来程序、计量程序、工程变更程序、索赔处理程序、价款支付程序、争议处理程序等。编写时注意明确具体步骤,约定时间期限。

2.5.5双方职责条款。为进一步划清双方责任,量化风险,应对双方的职责进行恰当的描述。对那些未来已可预见(如现在常发生的停电)并可能影响造价的事件和情况明确各方的责任,尽量减少索赔和争议的发生。

2.5.6索赔条款:明确索赔程序,索赔的支付、争端解决方式等。

另外招标准备工作和招投标过程中的组织工作,如:确定招标方式、招标日程安排、组织投标人勘察现场、召开招标文件答疑会等等,做好这些工作也有利于招标人获得合理报价,对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也很重要。总之,在招投标过程中,要认真对待每项工作,保证招标工作顺利进行,将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水平上。

3、结语

工程量清单招标目前在我国处于试点阶段,它的全面推广还受一些现状制约,如:企业还未有足够的时间积累形成企业自己的报价定额,企业报价水平还不高,合同文本未尽完善,建筑市场的信息工作还不适应成本价格管理的需要,影响对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的評定等。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学习、不断摸索,转变观念,总结经验,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做好招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工作。

参考文献:

1、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2、陈凤兰,郭辉,试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业主的工程造价控制[J],长江大学学报,20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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