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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人的财富早晚是大家的,不必仇富

2012-03-21冯仑

中外书摘 2012年2期
关键词:遗产税富人财富

冯仑

传承包括四个方面:财产的传承、人的传承、体制制度的传承、精神价值观的传承。读书时经常讲继承老一辈的传统、理想,脖子上系个红领巾,那都是精神传承,比较抽象,但财产传承则比较具体。

首先看财产的传承,今天在中国要把财产传下去,我个人认为是不大可能的。第一从中国的历史看,明代是中国资本主义萌芽时期,中国民营企业发展的黄金时期是1927—1937年,就是北洋政府倒台、蒋中正北伐后在南京建立国民政府一直到抗战前这段时间,但那代民营企业的财富都没有传承下来,在1945年以后战乱中民营企业损失很大,再加上1956年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民族资本家被迫把财产都裸捐了。所以在中国历史上,财富很少有传承成功的。

土地也一样,1945年以前中国把有地的人叫地主,抗战以后实行土改,把土地分给没地的人,所以对于地主来说没有传承。对于拿到土地的人来说也没有传承,1956年全国发展人民公社,国家又把地拿走了,所以也没传下来,今天仍然是土地国有,农民只是租用,免费在国家的土地上耕种而已。

到了我们这代,经过改革开放,民营企业进入第二个黄金时期。从以往的制度、基因、文化、历史来看,在中国没有传承财产的智慧和制度条件。那么接下来能不能传下去呢?我认为不确定,八成也传不下去。

将要开征的遗产税

第一,先来看看税收。假定你有一套房子价值100万元,你如果要卖掉,需要交增值税、所得税等,这样一大半所得都交掉了。如果你不卖,死的时候得交遗产税(这个税不远的将来就会征收),遗产税至少交50%,就是价值100万元的遗产要交50万元的税。如果遗产是房子,就得先变卖房产,换得现金,这一过程完成后,可能只能剩下70万—80万元,再交完遗产税,所剩不过20万—30万元而已。若遗产是现金,也一样要交税,只不过损耗少一点,但也得交一半多。股权或其他财产的转让也要交税。

这样看来,富二代没什么可指望的,所以也不用仇富,政府都替人民安排好了,富人的财产都是大家的,就算你坐拥百亿,除非你有本事不死,一旦去世,这都是社会的钱,有产者想把钱在中国传下去的梦想显然要大打折扣。对于老百姓来说应该鼓励富人好好赚钱,因为他越富,咱沾光越多。所以,就像富人想把钱都传给第二代一样,仇富本身其实也是不理性的。

在中国、美国这样有高额遗产税的国家,都很难实现财富的纵向传承。中国社会遗产税的法律一旦正式颁布,我相信全国人民都会拍手称快的,但各路首富、二富可能就没精打采不想干活了。所以目前很多中国内地的富人把财富转移到低税区的地方,像新加坡等国家以及中国香港和台湾等地区,它们的综合税率大概是10%或11%。但如果你转移的方式方法不对,不仅转不过去,甚至还要坐牢。资产转移到境外,操作不好就违法,中国现在的法律是堵,中间会有风险。另外,比如你把财产转美国去了,美国遗产税是50%,比中国执法、税务还严,而且它在全球征税,就算以后你在中国炸个油饼,都得在美国交税。新加坡不是全球征税,最近新加坡大选,其中辩论得最激烈的话题就是新移民给他们社会带来的挑战。台湾声称全球征税,但因为它是一个地区,并不是一个主权国家,所以实际上没法征收。

除了税收,目前财富继承人也是个很大的问题。现在民营企业家最大的挑战就是老婆有限,孩子更少,如果孩子再没教育好,那传承百分之百有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使用信托的方法比较好,把财产做个信托,通过专业团队来管理,使子女變成受益人,但不成为经营者。这样就可以把家族财产交给专业人士来管,挣的钱专业人士拿一部分,即所谓的管理费;受益人拿一部分,这样可防止辛苦创下的家业被不争气的孩子糟蹋掉,从而规避风险。通过信托,比如可将受益人分成三份,孩子拿一份,公益基金拿一份,另外一份给家族其他人。这种方式在西方很流行,最后子女饿不死但也富不了,他永远能有一份比工资略多点的收入,但想创业他还得再折腾。

富人的财产早晚是大家的,如果都是这种制度,富人挣再多的钱,穷人也无所谓,反正你最后信托给公益基金,你的后代也就拿着比我工资略高一点的收入。这是要靠时间的,给富人点时间,等到临死之前他总得琢磨这事情,他一琢磨,发现可用的就这套制度,也没别的可选。比如巴菲特,我不认为他在道德上会比我们更高尚,如果将财富全留给后代,他要交遗产税,那他所持的股票就要全部卖掉,一卖,公司立即不值钱。他只有将财富交给比尔·盖茨,比尔·盖茨是最会挣钱的人,这样他死后第一省了税,第二公司股价不会往下跌,他的财产不会缩水。这是制度安排,不是道德安排,如果是道德情操的话,为什么早几年不想这事,老了快死了才想这事?希望中国未来也这样,把制度设计好,那些有钱人老了快死的时候,他自然会采用这套制度。

公司治理方面风险很大

第二,再来看公司治理,财产从第一代往第二代传时,在公司治理方面也有很大风险。因为很多民营企业的制度、治理不像上市公司那么先进、透明,多数比较传统。大部分民营企业的决策模型、内部治理结构和决策环境都偏向大比例私人股权、集权或家长制。这对公司财产的安全性不好,它和透明、有制约、相对分权的治理模型在决策上成功的概率是不一样的。假定你的治理结构完全私人化,私人占50%以上的股份,属于集权决策模型,如果正确的决策按100分满分算的话,那他经常会作出从负90分到正90分的决策,太跳跃,很不稳定,正确的概率不高。比如真功夫集团创始人因为夫妻吵架上法庭影响到公司决策,还有些大老板拿公司资金去行贿被抓等。这就是因为公司是你的,你怎么作决定都没人能拦你。

万通地产是上市公司,基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首先,我没有动力,因为我在公司里的股份不足以让我冒这个险,我仅占30%以下的股份,我冒险挣了钱,大家分70%,我就分30%,而一旦出事,坐牢的百分之百会是我,我不会那么傻。

其次,治理结构规范,我们有董事会、监事会、职业经理人,机构是完全透明的,按公司设计的流程我轻易拿不到钱。私人公司的老板可以拿十万、上百万现金去搞定人,但我不行。所以股权相对分散、透明的董事会加上合理治理、外部监督,这样的公司财富往下传承成功的可能性大一些,但大部分民营企业不是这种情况。

公司在良好的治理结构下,决策模型带来正确的概率相对会高一些,多数情况下,所作决策是60—80分,最差的决策不低于60分,最好的决策不高于80分,不会出现大起大落的传奇,有利于连续的正向积累。万通自身的发展就经历了两个阶段,从创业到盲目扩张时期犯了很多错误,把它纠正过来收拾干净,大概是十年前,然后才进入到现在的治理环境:每天都有进步,没什么特别伟大的事,三五年有点大变化,比如上市、投资者进来,一直是连续的正向积累,作不出毁灭性或自杀式的决策。这种模型让财富传承成功的概率相对大一点。

企业治理有机毁人亡和人机分离两种模式,第一种结果通常是因为治理方法上出了一点事,公司就没了,比如牟其中的南德集团、胡志标的爱多集团。好的治理结构是人机分离模式,领导人出事坐牢了,公司还在,甚至可能发展得更好。比如物美,它的创办人出事了,但这家公司一直存在,市值还涨了,柳传志还对它增加了投资。再比如国美,黄光裕出状况了,公司由别人打理,还在继续发展。这些都是上市公司,老板的股权是受约束、透明的,这对财产的传承起决定性作用。

婚姻中的女人对

财产的传递

第三,婚姻中的女人对财产的传递也是重要的制约因素。何鸿燊的故事曾引起了很大反响,他有四个太太,最宠爱的是四姨太,大太太在财产问题上已经退出了,不争了。二太太跟三太太联手对付四太太,所有豪门恩怨的故事其实都是重复的。如果老爷子一蹬腿,财产就分成四份了,下边还有二十几个小孩,再往下分,就分没了。所以财产的传承跟婚姻有很大关系。

这种婚姻结构在中国老式家庭中很普遍,比如台湾的王永庆有三个太太,现在王永庆家族的财产以三娘系为主,其他两个也都分一点,财产就分散了。还有香港的“小甜甜”龚如心,她老公被绑架后失踪了,她经常和一个风水先生在一起,她死之后这个风水先生陈振聪拿着“遗嘱”来索要财产,结果打官司没成功,大姐的脸面却都掉地上了,后来家里其他人把财产捐给慈善机构了。

中国A股最大的股权过户是因为离婚,当事人是孙陶然,他是蓝色光标公司5个发起人之一,公司上市了,他拥有的股权市值大概两三亿,因为离婚,他把价值一亿多股权将近50%的份额转到前妻名下。全世界这种故事非常多,每离一次婚就分一半,离两次婚基本就没财产可传了。万通以前有一个美国员工叫米尔斯,越战时他在老挝打过仗,战争结束以后回去挣了钱,接着离了三次婚,又成了穷光蛋,只好又来亚洲赚钱,希望万通给他机会。

我在美国经常碰到这种人。有个美国人原来在纽约做大律师,工作非常好,突然有一天告诉我他要到达拉斯去了,因为离婚被分走一半财产后没钱了,只能找一个小地方当律师,消费低一点。中国婚姻财产的离婚分配相对还算温柔,只分婚后共同财产,美国连未来挣的钱都要给老婆分,甚至老婆现在用什么香水,未来还得用什么香水,非常具体。比如杰克·韦尔奇离婚签的协议就极其具体。在美国做名人的离婚律师,跟做大公司生意一样,标的很高,很赚钱。

对于妻子,财产是按照法律来分,婚外女人分不到太多,因为你没有婚姻关系,但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有同样的继承权利。最典型的就是香港的“二李”,梁洛施为李泽楷生了三个孩子,他们都是有继承财产的平等权利的,但他们的妈妈(梁洛施)分不走一文。另一个大佬家也是,第二代直接人工受孕,一下生三个孩子,孩子们连妈是谁都不知道。如果香港的做法传到内地,那么跟有钱人生孩子的会越来越多,跟有钱人结婚的可能性则越来越小。

以上讲的便是财产传承中要面临的三个巨大挑战:税务问题、治理结构问题、婚姻家庭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成功的概率非常小,有些人费尽心机用二三十年来解决,做得还行,但非常累。比如曾经是台湾首富的一位大佬花了二十年时间,在活着时就把股权传给子女,这样不管离婚或遗产税都躲了过去,但媒体都在批评他。这个家族到第三代不可能再如此玩一遍,毕竟程序太复杂、子女太分散,而且第二代有兄弟四五个,越往下传承越困难。

中国内地目前也出现了这种情况,一些上市公司很有钱的股东,在活着时就把股份都转给子女。因为小孩还小不懂事,由他儿子的监护人再做一个信托,18岁以前还是由家长来管理,但儿子是受益人,赚的每一分钱将来都是他的。这样就将控制权、收益权和未来的财产所有权阶段性地做了划分。现在香港有很多富豪在设计这样一种制度,但生前处理资产的转移问题,在内地还不是很普遍。一个社会要想让多数富人不去做这种投机取巧的事情,活着时好好赚钱、死了以后捐给众人,那就必须给财富创造者以安全感、荣誉感,挣钱的过程中要尊重他、鼓励他,这才可能让他感恩,做更多善事,不躲避遗产税。

西方有遗产税,所以富人生前捐款越来越多,比如比尔·盖茨和巴菲特,因为他们死后财产一大半会因为交遗产税变成政府的财产,不如在活着的时候就捐给公益基金,这个基金以后还可以按他生前的设计去运行,他说了算。因此中国应该鼓励私人的公益(慈善)基金会成立,因為人们觉得捐给基金会至少不会被不适当的人乱搞,比如一些公职人员拿这些钱去大吃大喝等。

由基金会找专业人才进行有效治理,这样财富的所有者跟社会之间的矛盾就会减少,形成普通民众跟财富创造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最终达成财富所有者、企业家与社会的和解。

只要给时间,让所有人看到财富创造者的财富最终会流向社会、惠及民众,这样真正的和谐社会就有可能建立。如果社会试图用革命的方法剥夺富人财产,那就会乱套,会让社会进入一个倒循环,最后谁也不去挣钱,导致社会动乱和倒退。这样的事“文革”做过,曾引发过经济崩溃,于是后来又不得不改革,开放私人经济,鼓励致富。总之,用法律和制度确保大家安心创造财富、行善,这才是财富传承方面积极和正面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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