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文山市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思考
2012-03-20董向诚
文山学院学报 2012年2期
董向诚
(中共文山市委政研室,云南 文山 663000)
对文山市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思考
董向诚
(中共文山市委政研室,云南 文山 663000)
通过对生态补偿和生态补偿机制的诠释,结合文山市生态环境现状,阐述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必要性,对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需进行的基础工作和几个相关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文山市;生态补偿机制;必要性;构想
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是推进生态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保护资源环境的重要途径,是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①。文山市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有利于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实现从以行政手段为主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的转变,有利于推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快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不同地区、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发展②,已经成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核心,不仅事关环境建设和保护,而且事关社会公平。
一、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必要性
作为州府所在地,文山市的生态保护对全州乃至全省生态安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就当前而言,在文山市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对缓解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促进公平与和谐发展尤为重要。
(一)可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文山市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战后重建以来,为促进经济发展,牺牲了大量的生态成本,造成了生态保护效率低,生态环境日趋恶化的现状。如:2010年,盘龙河年均径流量为24.9立方米/秒,较之改革开放前减少8立方米/秒,减幅达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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