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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翻译及其对策

2012-03-19郑述谱

外语学刊 2012年5期
关键词:译法术语词典

郑述谱

(黑龙江大学俄罗斯语言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哈尔滨 15000)

●翻译研究

术语翻译及其对策

郑述谱

(黑龙江大学俄罗斯语言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哈尔滨 15000)

术语翻译是一个涉及多学科的问题,也是术语建设的一个前沿性话题。讨论术语翻译,首先应该关注术语的约定属性。在翻译实践中,应该区别对待已经标准化的术语与未经标准化的术语。对于前者而言,第一位的是要遵守已有约定,即颁布的标准。至于后者,可以考虑相约一些统一的措施。本文提出“不译法”、“试译法”、“定义法”、“连缀法”等4种类似体例的约定。

术语;翻译;约定性

1 从会议的议题说起

我多年从事双语词典编纂,10年前开始研究术语学,也曾经搞过一些口头或笔头翻译。以“面向翻译的术语研究”为中心议题的研讨会的召开,让我感到特别高兴。我觉得,这个议题确定得非常好。在我看来,这是一次跨学科的会议,至少同翻译学、术语学、词典学等学科都有关系,而开展跨学科研究是时下特别强调并大力提倡的。与此前的相关会议比较,这是一次有新深入、新拓展的会议。单就术语学而言,它可以划分为理论术语学与应用术语学。其中,应用术语学主要指向“术语工作”,术语标准化、术语翻译与术语教育等是最主要的内容。与前几次术语学的研讨会相比,本次会议议题更集中,针对性更强,带有偏重实践的倾向。这无疑更能体现术语学的根本属性。词典学、翻译学和术语学毕竟都属于应用语言学范畴。讨论词典编纂或一般翻译的研讨会都开过多次,而专门围绕术语翻译研讨,这可能还是第一次。围绕这些实践问题展开讨论,对相关理论研究也将是有力的促进与推动。

其次,这个议题还具有广泛性。术语翻译涉及各行各业,令人困扰的问题特别多。按会议的通知,它包括以下内容:(1) 翻译中的术语及其规范化问题研究;(2)自然科学术语的翻译问题研究;(3)人文社科术语的翻译问题研究;(4) 双语词典中的术语及其翻译问题研究;(5) 面向翻译人才培养的术语教育问题研究。不妨设想,如果你是从事科技情报翻译的,就第(1)(2)两项,你一定会有话要说;如果你是从事词典编纂的,(2)(3)(4)项都与你的工作有关;如果你对术语学研究感兴趣,那么(1)(5)项应该是你关注的话题。其实,翻译中的术语规范化,这是目前术语规范化活动的最重要环节,特别是今天,在我们民族自己的科学技术原创能力严重不足,大量的科学技术术语都是通过翻译途径引进的情况下,翻译中的术语规范化问题显得尤其重要。即使它不是术语规范化的全部,至少也是非常主要的部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术语翻译实际上是目前术语建设的前沿,同时也是实施术语规范化、标准化须要把守的第一关。只要对相关期刊上经常讨论的问题稍加留意,就会发现,困扰最多、讨论最多的就是术语翻译问题。上述印象也可以从国外的统计调查中得到支持。据1983年的统计数字,世界上每年的书面翻译数量从200亿至600亿个词,并且以每年10%的比例递增。从事翻译的人约26万人,发生额约30亿美元。更有意思的是,据1987年的统计,用于翻译全部时间的75%是花在术语翻译上。(Гринёв 2008:241)还有一个统计数据也很说明问题:在提交科技文献翻译研讨会的论文中,涉及术语翻译的文章约占40%(Лейчик,Смирнов 1973:30-33)。我想,没有什么比这些数字更清楚、更有力地证明召开这次研讨会的必要性。

这样,来自不同学科的人,都可能从这些议题中找到不只一个关注点。以术语为焦点,与会者可能引发出相互交叉的话题。尽管按严格的逻辑划分原则要求,通知中存在的相互交叉命题应该尽可能避免(比如,双语词典中的术语既可能是人文社科术语,也可能是自然社科术语。术语翻译,既可以指一般文本中的术语翻译,也可以指双语词典中术语条目的对应释义)。但是,对于一个会议通知来说,似乎不必这样苛求。能保证与会人员的广泛性与讨论内容的交叉性,这比生硬地墨守逻辑规则要重要得多。

2 术语的社会约定性

术语是一个很复杂的客体,它具有多种属性。研究的出发点不同,最值得关注的术语属性也会有所不同。不同学科对术语的定义之所以不同,原因就在于此。那么,讨论术语翻译,最应该关注的是术语的什么特性呢?我首先想到的是它的社会约定性。

凡是术语,它必定有约定性。通常把术语定义成专业领域内指称概念的词或词组。专业领域内的概念往往包含多个本质特征,其实是无法仅仅借助一个词或词组就把这些本质特征都传达出来的。比如,“自由基”是指“化合物分子中的共价键受到光、热等的影响后,均等断裂而成的含有不成对价电子的原子或原子团”,仅靠“自由基”3个字怎能传达出这么复杂的多重意思呢?再比如,越来越频繁见诸于媒体的科技术语“云计算”或“蓝牙”也是如此。仅从字面上看,会不知所云。因此,在给术语下定义时,如果要作到准确,那就不应该说术语“表达”或“传达”某某概念,而最好说它是用来“指称”某某概念。通过一个词或词组是无法表达或传达出那么多专业内容的。启功先生曾把典故比成集成电路,意思是说,它的“体积小,容量大”。其实,术语在这一点上与典故相似。术语只是一个约定好的符号。每个术语都指称确定的概念,只能进行如此确定的理解,那是因为有专业工作者的约定。此前,早有国外学者指出术语具有社会约定性,但把它说成“社会”,那是有点夸大了,其实有资格参与约定的主要是本专业领域内的学者,尤其是有影响的权威学者会有更大的话语权,专业领域外的人对此没有什么发言权,更没有表决权,往往只能接受。

在这一点上,术语与日常语言有很大不同。日常语言中的词义并不像术语意义那么严格,虽然其中也有约定俗成的作用,但术语不应该是“俗成”的。有人用自生自长的树木与整齐划一的电线杆之间的不同来比喻两者间的差别。后者的粗细、长短甚至排列,都是有规格要求的。术语也一样,也有确定的“规格”要求。这也正是术语约定性的体现。

3 “已规范术语”与“未规范术语”

“面向翻译的术语研究”,其中的关键词一是术语,二是翻译。这里说的翻译,包括一般文本中的术语翻译,也包括双语词典编纂过程中术语条目的翻译。它更偏重用于其动词性意义,侧重讨论“怎么翻好”或“该怎么翻”的问题。那么术语呢?我认为,区别出“自然科学术语”与“人文社科术语”,或者区别出文本中术语的翻译与词典编纂中术语条目的翻译,这并不是最重要的,尽管它们之间确有不同。如果从处理原则着眼,不如把术语划分成“已规范术语”与“未规范术语”两类,这对实际操作更有意义。对从事翻译的人来说,这两者虽说都属于“术语翻译”,但具体操作时区别明显。

翻译已规范的术语,关键要有规范意识。就是说,从事翻译的译者必须知道,你与之打交道的术语,与地名、人名的翻译一样,不是可以由译者随便处理的,遣词也好,用字也好,一定要查之有据。既然已经有规范,即相关机构已发布过具有约束性的文件,那就必须遵守。即使你个人对现有的规范存有不同看法,甚至规范本身确有值得商榷之处,第一位的还是要遵照执行。对翻译来说,这里的最高原则可能是“照翻无误”。这就是规范意识或者执行规范的高度自觉性。由于当今时代学科数量越来越多,而且每时每刻都在不断增加,而各个学科直至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术语,这就增加了实施规范的难度。比如,碰到的一个术语究竟属于哪个学科,哪些学科已有规范,哪些没有规范,译者未必都能心中有数。已经有规范颁布的学科术语,译者手头未必一定有资料可查。因此,要达到自己笔下每个术语都查之有据,也不很容易,须要付出许多艰苦繁杂的劳动。术语研究发达的国家,有这样一道专门的工序或者行当,叫做“术语编辑”,其任务之一就是负责出版物出现的术语合乎规范。既然要设这样一个专门工序,可见它不是仅靠一般号召就能解决的问题。

相对说来,翻译尚未规范的术语,情况要复杂得多。仅靠前面说到的规范意识可能帮不了多少忙,因为暂时还没有可以遵循的正式文本依据,这就要求译者最好也能掌握一些术语学的基础知识,要有些“术语意识”。什么是“术语意识”?我想这样给它下定义:术语意识是基于对术语学基本理论的了解而建立起的对术语的本质的科学认识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对待与使用术语的学术自觉性。不能不承认,在术语学研究还非常薄弱的我国,在术语教育还刚刚起步的今天,即使在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中间,绝大多数人并不具备这种术语意识。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虽很隐蔽,但却很负面。它对至关重要的术语建设很不利。如果对术语在人类认识客观世界的作用缺少了解,就很难指望对术语会有一种严谨甚至敬畏的科学态度,取而代之的可能是草率、随意。如果对术语的产生过程及其发展规律缺少科学分析与认识,也不可能针对术语工作中的问题提出具有深刻理论依据并带有前瞻性的解决办法。

当在现有发布的文件中查不到需要的术语的规范译法时,译者就只好自己动手来翻译。译者应该明白,专业工作者围绕术语所致的约定当然不是随意的,而要受到多方面规约。对术语标准化的种种要求,就是这些规约的具体化。现有对术语定名的种种要求已经足够多了,什么单义性、理据性、系统性、简短性、易于派生性等等,不一而足。对术语翻译来说,这些要求原则上也同样是适用的。译者应该尽力去实现这些要求。然而,必须承认,如果在从事术语翻译时,把上述“各性”都当成硬性要求,你就会无从下笔。现有的正式颁布的术语也并不都符合这些要求。究竟该怎样对待这些要求呢?我们只能采取辩证的立场。简单说来,既要肯定它,尊重它,也要敢于否定它,违反它。这一点,我在《术语标准化中的辩证法》一文中谈过(郑述谱 2008),这里就不再重复。须要补充的是,术语标准化的种种要求实际上是术语学前期发展阶段,即所谓“规定论”占主导地位时期的产物。随着术语学“描写论”的兴起,人们不仅看到而且逐步承认术语本身的变异性。这也帮助我们更清醒、更合理地对待术语标准化的各项要求。

4 对“未规范术语”的4种不同处理方法

会议通知中使用的是“规范化”一词。其实,对术语来说,用“标准化”的说法可能更准确。普通的日常生活语言也要提倡合乎语言规范,但与日常生活语言相比,科学语言的规范化程度更高、更严。尤其是对其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术语,用标准化更能体现对其要求的严格约束性与统一性。

前面已经提到术语所具有的社会约定性。我们应该把社会约定性既理解成一个结果(发布的标准就是这种约定的结果的体现),同时又看成一个过程。或许把后者称为“相约”更能体现出它的过程意义或者进行时意义。这个约定并不仅仅是一个会议宣言或一纸文件,这些只是这个相约过程中的一个行为。有许多情况只能说是“约而不定”。面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不同专业的大量术语,不可能提出应对其翻译难点的万灵的良方。不管到什么时候,特别是面对带有创新理论意义的新术语和理据不明显的术语,术语翻译总归是相当困难的事。但这也绝不意味着我们对此毫无作为。从大量实践中可以归纳总结出一些具体的、可供考虑的办法。可以把它们简称为“不译法”、“试译法”、“定义法”和“连缀法”。

“不译法”指在译文中把原文术语不加翻译照搬过来这样一种作法。看起来,这似乎是译者的“不作为”,其实,从相约角度看,这也可以看成一种不得已的办法。它至少可以表明,译者对该术语暂时还不了然,但又不准备贸然行事。这样作的积极意义在于,可以避免增加混乱,充任误译的源头。这当然也不失为一种负责任与实事求是的态度。虽不理想,但应该允许,因为这种“不了然”在认识事物的初级阶段是必然的。

“试译法”指在术语译文之后或标出“又译……”,或附上原文。这样作等于告诉读者,现有的翻译仅仅是一种可供考虑选择的方案之一。附加原文是给有条件的读者查对外文提供方便。这其中还有对更好翻译的期待,体现出一种商量、切磋的态度。

“定义法”指用适当的方式,如加括弧或加注释,把术语的定义译文或原文提供给读者。这有点像双语词典中不给译词、只给解释的作法。这样作的理由在于,术语毕竟是指称专业概念的。译者对所涉及的专业也许未必很熟悉。在“能指”暂时还不能确定之前,把其“所指”告诉读者,先求得一个正确的理解,以解燃眉之急,这也是为读者着想。

“连缀法”指在书后以附录形式把本书中的术语及其定义收集在一起,一并列出。这样作的最大好处在于,它是展示术语间系统性的作法。术语学理论认为,孤立的、脱离开系统的术语是无法履行术语的功能的。术语的定义往往涉及它的上位或下位概念。把相关的术语及其定义一并罗列在一起,会帮助读者更容易把握术语间的联系,从而加深对术语意义的理解与把握。对一本理论性的著述或者对大学的教材来说,这个连缀的术语词表就相当于扼要传达全篇著述理论内容的关键词。这一点国外的出版物比我们作得要好,国内也有人倡议过,但至今鲜见认真的落实行动。其根本原因也许就在于术语意识的不同吧。笔者高兴地注意到,网友在讨论某纲要时已经提出要求,希望在其后附上“名词解释”。也有人反映,对有关部门按公开化要求“晒出”的东西,一般群众看不懂,因此也就无法实行监督。其实,如果真心想让人看懂并实施监督,类似的“名词解释”还真需要。要求提供“名词解释”,那是一种术语意识的觉醒。可以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具有这种术语意识的人会越来越多。

上述的种种办法并不是解决各类翻译难点的灵验“药方”,而是类似于体例方面的约定。其中的一些办法是可以并用的,例如“定义法”可以与“不译法”结合并用。“连缀法”更可以并用或单用。这些办法也许对文本翻译比对词典翻译更适用。它们虽然不可能解决术语翻译存在的种种具体困难,但倘若能加以实施,对术语翻译的管理来说,那将是了不起的成绩。千万不要小看“体例”或类似体例的东西。有过词典编纂经验的人都应该深深懂得,体例对词典编纂,尤其是大型词典,有多么重要。体例本身就是一种形式化的语言。没有体例,就没有规矩,就成不了方圆。有了体例,就等于有了“游戏规则”,才能够“玩得起来”。如果大家真地都能严格遵守上述约定,那么在出版物上就会大致区分出不同术语所处的现状,就可以分别加以处置与对待,并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术语使用中的许多混乱与无序。

5 并未结束的结束语

术语翻译是一个涉及多种学科的问题,也是术语建设的一个前沿性话题。讨论术语翻译,应该借助术语学的相关理论,也许首先应该关注术语的约定属性。在翻译实践中,对已经标准化的术语与未经标准化的术语,应该区别对待。对前者第一位的是要遵守已有的约定,即颁布的标准。对后者,可以考虑相约一些管理措施。本文提出的措施可以概况为“五字诀”,那就是“查、搬、译、注、连”。需要说明的是,“注”兼表示附注术语的原文与定义两种情况。从上文中不难理解其他几个字的意义,这里就不再重复。

本文结稿后,几乎在同一时间,笔者读到了两篇相关的文章。一是一位作者引用的恩格斯的一段话。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一书1882年的德文第一版序言中曾经说过,“那些必不可少的外来语,我没有加上所谓解释性的翻译。这些必不可少的外来语大部分是通用科学技术用语,如果能翻译出来,那就不是必不可少的了。这就是说,翻译只能歪曲这些用语的含义;它解释不清楚,反而会造成混乱”。另一篇是周有光先生的《漫谈科技术语的民族化和国际化》。他主张实行民族化和国际化兼容的“科技双术语”,并认为“在科技双术语教育行之有效以后,再进一步考虑长期的术语决策,就游刃有余了”(周有光 2010)。笔者高兴地发现,革命导师的话与德高望重的权威学者的主张可以用来支持本文提出的“不译法”。

但是,紧接着又发生了央视要求“屏蔽”NBA等类似英语字母词一事。随后,据报载:“专家呼吁 规范外来语译名 制止汉英混杂”。于是,照此精神,“不译法”只能被“制止”了。

但细想下来,心里还是有些话要说。笔者提出的“不译法”,如前面所说,是一个不得已的办法。是在用汉语实在无法说,但又不想不负责任地“随便乱说”的情况下的一个临时性办法或者权宜之计。这与放着“全美职业篮球联赛”不说而说“NBA”是不一样的。从telephone到“德律风”,再到“电话”,也是经过了一段时间思考与检验,最终才作出选择的,虽然它不像Logic最终定名为“逻辑”用的时间那么长,但总还需要有个过程。我们说的“不译法”是指在第一时间里,宁可用原文也不乱译。这也正是从维护汉语的健康考虑的,是为了避免因为初译不当,造成“以讹传讹”,结果局面不可收拾。不仅如此,我们同时还考虑怎样更有利于科技发展的问题。难道只有一律“制止”才是唯一正确的办法吗?在一定的条件下,在有限的范围内,万不得已,是否可以容许不译作为一种处理办法呢?对此肯定是存在争议的。

徐嵩龄. 如何提高我国术语翻译的准确性[J]. 中国科技术语, 2010(2).

郑述谱. 试论术语标准化的辩证法[J]. 中国科技术语, 2008(3).

中共中央编译局.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C].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7.

Гринёв С. В. Терминоведение[M]. Москва: Издательский центр “Академия”, 2008.

Лейчик В. М., Смирнов И. П. Области пересечения терминоведения и перевода научной и технической литературы[A]. Научно-техническая информация. Сер.1[C]. Москва: ВИНИТИ, 1973.

【责任编辑李洪儒】

TerminologyTranslationandItsStrategy

Zheng Shu-pu

(Center for Russian Language, Literature and Culture Studies of Heilongjiang University,Harbin 150080, China)

Terminology translation is an issue involving multi-disciplines and also a frontier topic in terminology construction. When discussing term translation,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 is to be concerned with the conventionality of the term. In translation practice, different treatment should be made regarding the standardized terminology and non-standardized terminology. For the previous category, the top priority is to keep the conventions, namely the published standards. As for the latter category, a few measures of norm agreement may be considered.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conventionality relating to four stylish rules like “Un-translating method”, “Tentative translating method”, “Definition method” and “Clustering method”.

Terminology; Translation; Conventionality

H315.9

A

1000-0100(2012)05-0102-4

2012-07-13

编者按:翻译关涉语言存在的所有才层级和所有形式。本期发表的4篇文章仅仅集中考察词汇(郑述谱、王永东)和语篇(石春让、覃成强,包通法、黄燕萍)两个部分。需要特别关注的是,作为我国术语学拓荒者和领军人物的郑述谱教授,近期又将自己的研究领域拓展到翻译学,在跨学科领域中为相应学科的发展默默耕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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