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乡镇纪委改革观察
2012-03-13刘建茂
决策 2012年6期
关键词:改革
■刘建茂
4年前,四川省进行了撤销乡镇纪委的改革。但如今,四川省恢复了乡镇纪委。是什么原因使得改革走了“回头路”?如何从根本上打破乡镇纪委去留困局?
四川,这个西南大省在4年前酝酿并进行了撤销乡镇纪委的改革,其目的在于破解纪委工作中存在的“同体监督”的难题,实现基层纪委垂直领导,最终加强纪委的作用。但2012年3月,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乡镇纪检组织,规范乡镇纪检组织设置,乡镇应设立纪委;撤销乡镇纪委的必须恢复。
乡镇纪委的恢复,意味着四川全省的一场持续了4年多的基层改革,被重新调整方向。人们不禁要问,是什么原因使得改革走了“回头路”?
中央文件叫停“乡镇纪委改革”
这个消息一经出现即引起了社会公众的极大关注。
2007年,四川省开始推行乡镇纪委改革。当年7月,中央成立了预防腐败局。为此,中纪委在全国确定了3个加强预防腐败工作试点省,四川被列为其中之一。乡镇纪检工作的改革也进入试点工作。当年,作为乡镇纪检改革的试点包括宜宾市南溪县、遂宁市船山区、乐山市犍为县。
宜宾市南溪有幸成为乡镇纪委改革的第一批试点。2007年11月,南溪县撤销了全部15个乡镇纪委,设立了4个受县委和县纪委直接领导的“片区纪委”。每个片区纪委负责3到5个乡镇的纪检工作,不受乡镇党委领导。遂宁市船山区也是预防腐败工作试点区。2008年2月,遂宁市船山区撤销了全区17个乡镇和街道的纪委、监察室,建立5个片区纪(工)委、监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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