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平台的设计与实现
2012-02-28梁志宏梁智强周强峰
网络安全与数据管理 2012年15期
关键词:评价
梁志宏,梁智强,周强峰
(广东电网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智能电网所,广东 广州 510080)
近年来,我国各个行业的信息安全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的信息安全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基础薄弱、水平不高,普遍存在信息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薄弱、信息安全保障工作重点不突出等问题。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全面加快,信息系统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日益增强,信息资源已经成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之一。保障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是当前信息化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在信息保障 IA(Information Assurance)方面,国外起步较早,出台了多个信息技术安全评价标准。美国国防部发布的可信计算机评价准则(TCSEC)是这方面最早的标准。TCSEC将计算机系统的安全划分为4个等级、7个级别。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公安部于1999年提出并组织制定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859-1999《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1],该准则于 2001年 1月1日实施,是我国出版的第一部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级分类的标准,它制定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技术能力等级划分的方法,规定了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能力的五个等级。
经过多年的推广,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在各个行业得到了深入实施,且在信息安全保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各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中目前普遍存在以下问题:(1)等级保护相关数据管理松散,未能加以深入分析和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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