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仲裁庭录

2012-02-16

当代工人 2012年3期

仲裁庭:

不支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如果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案中申请人虽然两次与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中间有间断,不能称为连续。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的要求予以拒绝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并无不妥,理应得到支持。

责编/王欢

wh@lnddgr.cn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