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与约束
2012-02-11高深
感悟 2012年7期
高深
1991年,我率中国作家代表团出席柏林世界文化宫举办的第二届中华文学研讨会,参加会议的除了德国作家,还有台湾、香港和几位海外华人作家。一位生活在境外、读过几本马克思哲学著作的作家问我:“你在大陆生活得自由不自由?”我回答说:“既自由又不自由。”他问:“为什么?”我说:“自由与约束是双胞胎,在社会生活中,不可能有绝对的自由。”这位朋友好像不太理解我的话,摇摇头,表示不以为然。
其实我的话很明白,不论在哪里,不论是什么制度的国家或地区,人们可以不断地扩展自由的空间,但不可能享有随心所欲的自由。游戏有规则,社会生活有秩序,伴随自由的一定是“约束”。试想一下,上有宪法这个神圣不可侵犯的金环,下有林林总总的规章、条例、制度;内有道德理性的监护,外有社会规范与群体利益的制约,怎么可能人人都随心所欲呢?也正是这些“约束”规范了人们的举止行为,才保障了众人乃至整个社会的自由。
如果从全社会的利益考虑,自由与约束都是好东西,一个也不能少。自由是让人们解放思想,开阔视野,活跃思维,充分发挥每个人的聪明才智,迈开腿走路,放开手干事业,敢于闯新路子;而约束则告诫人们,要有所为,又要有所不为,必须在“游戏规则”允许的范围内活动。也就是说,不论职务高低,不论穷人富人,大家都只能在某些约束下享受自由,谁也不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只有那些按照人类与社会发展规律迈步的人,才能到达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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