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如何挑选联邦法官
2012-02-11朱伟一
公务员文萃 2012年4期
朱伟一
朝中有人好做官。
——美国也是一个道理。因此各个利益集团就争相把自己的代理人送进白宫或国会,各州和地方上也是如此。
美国联邦法官职位的争抢也十分激烈。美国联邦法官是真正的终身制,只要法官本人愿意,就可以一直干到咽气为止。所以美国联邦法官胆大,一个地区联邦法官就敢说国会通过的法律违宪,还敢判定总统的行为违法。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更是举足轻重,一言九鼎。大法官的职位也很是金贵,为了保住一個自由派或保守派的位置,大法官有可能死守不退。奥康诺大法官同情和支持共和党,硬撑到共和党的小布什上台,她才安心地退休回家照顾体弱多病的丈夫。斯蒂文斯大法官同情民主党,年近九十也不退,一直熬到奥巴马上台,老法官才告老还乡。这是美国版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没有办法,最高法院一旦出现空缺,总统都极力推出自己的同路人。
奥巴马当总统不到四年,一口气任命了两位女大法官,其中一位是拉美后裔,另一位还有同性恋之嫌。奥巴马的政治倾向昭然若揭。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候选人由美国总统提名,再经过参议院认可。但联邦地区法官和联邦上诉法官大多是由国会议员向总统提出建议,再由总统向美国参议院正式提交名单,最后由参议院核准。其间,美国律师协会还要插上一杠,由协会的一个专门小组审查总统提出的法官候选人名单。美国的制度设计者用心良苦,希望借助相互牵制的机制,确保胜出的法官候选人不负众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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