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法律不再被轻视
2012-02-11滑璇
公务员文萃 2012年4期
滑璇
近两年来,法律在中国似乎越来越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法律不应服从于某个方面或某种政治,而要服务于客观、公正、独立的本性。实践证明,靠政治、靠官员,无法把案子办好。须知,一个案件能被送到领导手中,此前必已经过多名法律人之手,多少人、多少年查下来都拿不定,吃不准的案子,写一张数百字的条子怎么可能把它说清、说细?领导人凭这个短小的描述,大笔一挥就把案子判好,天下哪有这等事?领导其实大可不必为这些具体事务劳心分神,只需抓好法律、抓好政策、抓好方针之后严加监督即可。
想要真正实现司法独立恐怕仍需一番长途跋涉,不要心浮气躁,不要操之过急。然而,换一个角度,强调让法官独立、让法官对自己审判的案件负责,未尝不是良谋。
法官职业化同样重要,尤其是身居高位、能够对法治进程产生实质影响的大法官们。所以,在今后法官及大法官的选任中,务须强调专业化。
在新的一年里,我还想对律师同行说几句。
律师要自爱、自重、自强。法治环境愈是糟糕,就愈要自爱、自重,而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为当事人、为法律负责,需当自强。自强,既要在道德素质方面提升,也应在业务方面提高。
现在社会虽然面临着道德危机,但律师作为知识分子,亦可称得上是知识界的精英,如果精英们都在堕落、都在与腐败同流合污,这样的社会哪里还有希望?律师应有的是文天祥笔下的“浩然正气”,和不与权力勾结的铮铮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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