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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余内地官员有居港权引热议

2012-01-30

环球时报 2012-01-30

本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王子熙

在香港舆论正掀起一场有关香港与内地融合和差异的大讨论之际,香港媒体29日又报道称,统计显示,约1500名曾驻港工作的内地官员有权向香港入境处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对于有官员背景的内地人可以拥有居港权,甚至热心参与香港社会事务,香港反对派渲染为“共产党渗透”,但更多的香港舆论则是呼吁不必过分担忧,应平静看待此事,某些人的刻意炒作就是为了挑拨内地与香港的矛盾。

据香港《东方日报》29日报道,中联办、外交部等中央驻港公职人员,以往留港工作的时间可被视作通常居住,故可向港府申请成为港人。不过,内地2001年10月改变规定,驻港公职人员会有特别签注,港府并在2002年修例,列明这些公职人员在港工作的时间,不计入通常居住年期,因此,2003年才派驻香港的内地公职人员等,均没有资格申请居港权。目前符合申请居港权的内地官员有1494人。

刚于去年当选香港区议员的前中联办官员黄春平,28日接受媒体访问时证实,自己是在1994年被派往香港公干,留港工作7年后,按当年尚待修订的《入境条例》申请并取得居港权,行为完全合法。除了黄春平,另一名在去年区议会选举胜出的区议员陈镜秋,也曾于1987年出任厦门市某部门官员。

对于具有官员背景的内地人士赴港工作甚至参与社会事务的行为,香港社会反应不一。针对黄春平和陈镜秋成功当选区议员,香港反对派人士危言耸听地说是“共产党渗透”、“破坏港人治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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