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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金融创新实践与思考

2012-01-29万金林

中国合作经济 2012年2期

文/万金林

近年来,国家日益重视农村金融问题,为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农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不断推进农村金融体制创新,逐步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和组织为 “三农”发展提供金融服务。长期扎根在农村的供销合作社,积极参与其中,成为探索农村金融创新大军中的一员。

河北省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金融情况

河北省供销合作社对农村金融工作的探索始于2007年。2008年4月,省供销合作社下发了 《关于加强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投融资工作的指导意见》。同年5月,成立了由供销合作社发起的第一家投资担保公司,参与农村金融进入实质操作阶段。2008年5月,省供销合作社联合民营资本共同出资1亿元成立了河北省农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2009年12月,省供销合作社集团公司独立出资成立了新合作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新合作投资担保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2010年9月取得融资性贷款担保资格,10月正式开展业务。截至2011年底,新合作投资担保公司已同省建行、省交行、河北银行、省农信社、兴业银行、中信银行6家金融单位签订融资性贷款担保协议,担保放大倍数8—10倍。新合作投资担保公司同省中小企业担保中心、省外贸金融租赁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省内42家中小微企业提供了贷款担保,累计担保金额2.51亿元。

2008年8月,省供销合作社与邢台市商业银行合作,在邢台市清河县组建清河 “金农”村镇银行,2009年10月银行金融牌照正式获批。2010年3月 “金农”村镇银行进行试营业,6月底正式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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