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臣之间:清代乾隆朝秋审谕旨的政治史解读*
2012-01-29魏淑民
中州学刊 2012年6期
魏淑民
秋审是清代对外省①斩绞监候案件的覆审制度,是清代独具特色的国家法律制度。对此既往研究成果很是丰硕,已然对思想渊源、制度沿革、相关律例、程序、结果分类、作用影响以及古今比较等方面进行深入探析。相关论著多侧重法学视角或制度层面的分析,虽然近年来司法实践研究范式勃兴,但少有政治史视角下的秋审解读,而兼采司法实践和政治史的研究则更少。因此,本文将在前贤研究的基础上,以政治史的独特视角,以乾隆朝为中心②探讨清代秋审实践背后君臣政治关系的要义,同时生动再现乾隆皇帝和督抚之间政治关系的复杂维度。
一、乾隆皇帝迭降秋审谕旨的要害
清代外省秋审分为两个阶段,即地方秋审程序和中央覆核程序。前者从州县造册解犯开始,经臬司核办情实、缓决、可矜、留养等各类招册,最后由督抚等员会审具题。进入中央覆核阶段后,从刑部看详核拟开始,经九卿等会审后由刑部领衔汇题,其中情实人犯经覆奏由君上最后勾到。皇帝在朱批刑部进呈的各类招册和随后勾到各省情实人犯时,常常会发布大量有关秋审的谕旨,或针对一些省份的个别案件逐一申饬,或基于多省的共性问题集中批评。从乾隆朝六十年的情况来看,大量谕旨更集中于皇帝勾到各省情实人犯前后。从具体的时间来看,主要发生于每年九月或十月,随年份不同而变,也有极少数是在八月份。③
终乾隆一朝大量秋审谕旨的源起,往往是基于外省抚司原拟缓决而经九卿等改拟情实的普遍情形,即由缓改实,也就是各省原拟过宽、出人应得之罪,是为“失出”。……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