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大学内部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及对我国的启示
2012-01-28天津科技大学
中国轻工教育 2012年5期
关键词:大学
□ 天津科技大学 李 旭
一、美国大学内部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概述
1.董事会和校长是美国大学内部行政权力的代表,是美国大学内部行政的主要负责机构和人员
美国大学是以董事会作为大学内部管理的主要模式。美国大学内部的行政权力较强,但美国大学内部设有教授评议组织,即教授评议会,这一组织代表着学术权力,并非常有力地控制着大学内部的学术事务。
美国大学内部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大学董事会主要由政府高官、企业家、社会知名人士组成。这一权力机构的职责是制定学校大政方针,任命大学校长,规划长远发展计划,审议各类重大财政支出,筹集资金等。
董事会主席、副主席、书记等是美国大学董事会的基本成员,是美国大学名义上的最高行政权力行使者。美国大学董事会的一项最为重要的权力是承担对大学校长的任免权。美国大学校长经学校董事会任命,对董事会负责,是美国大学实际上的最高行政权力的行使者。美国大学的大政方针是由董事会负责制定的,因此学校日常事务的管理基本上都由校长负责。随着美国高等教育的发展,美国大学的校长也肩负起了处理大学与社会公众关系的责任。
2.教授评议会是美国大学内部学术权力的代表,是美国大学内部学术事务的主要管理机构
美国大学受欧洲学术自由的影响颇深,因此坚持由学者负责处理学术事务。美国大学的教授和副教授等学者通过组成教授评议会来参与学校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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