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注重做好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矫正工作
2012-01-28北京市司法局
中国司法 2012年7期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注重做好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矫正工作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将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矫正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充分调动多个部门力量,采取各项监管、教育和帮扶措施,有效促进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健康成长和融入社会。
(一)形成一套专门的制度体系,为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融入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一是建立庭审前社会调查制度,将教育矫正工作延伸至审判阶段。在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前,由人民法院向区司法局发出《社会调查函》,区司法局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精通、了解未成年人特点的工作人员担任社会调查员,深入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社区等走访调查,充分掌握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征、家庭情况、日常表现、犯罪原因及犯罪前后表现等各方面的第一手资料,综合评价,形成书面报告并作出是否适用社区矫正的建议,作为人民法院量刑的重要依据;在法庭宣判时,司法局派员列席出庭,协助审判人员对未成年人进行守法教育,告知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矫正效果。目前,经过审前社会调查所判的未成年缓刑类社区矫正人员,无一例漏管、无一例脱管、无一例重新犯罪。
二是建立志愿服务制度,丰富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教育内容和方式。按照自愿原则,将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纳入志愿服务队伍,丰富未成年人参加社区服务方式;将未成年人参加志愿服务的情况纳入社区矫正档案,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参考;根据未成年人在志愿服务中的表现,加以引导与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与人生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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