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行政执法监督的“三个必须”
2012-01-28文◎唐张*
中国检察官 2012年23期
文◎唐 张*
加强基层行政执法监督的“三个必须”
文◎唐 张*
*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检察院,南京大学法律硕士[222200]
加强基层行政执法监督既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同时,又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又一体现。检察机关及其派出检察室如何在乡镇行政执法监督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是当前和今后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对此,我院在法律框架内作了偿试,我们依托派出基层检察室,以创新监督理念为前题,以创新监督机制为抓手,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增强了监督的实效性,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省市院领导和灌云县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仅2012年以来,灌云县检察院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发《检察建议书》、《检察意见书》、《纠正违法通知书》20份,向反渎部门移交案件线索4件,已立案3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6件,已立案6件10人,向县委县政府报送风险研判报告2份,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整改28项,建章立制38条。从这些数字可以看出,加强基层行政执法监督大有可为,任重道远。回顾我院开展基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我们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体会:
一、检察机关加强基层行政执法监督,必须要在摸准基层行政执法现状的基础上,破解症结,走出误区
加强基层行政执法监督,是集“法律性、政策性、实践性”一体的系统工程,需要做好方方面面的工作。其首要的就是要摸准全县基层19个乡镇工商、国土、规划、环保等15个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现状,这样,才能破解监督缺位的症结,走出监督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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