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检察职能 创新社会管理
2012-01-28蓝向东
中国检察官 2012年23期
关键词:监督
文◎蓝向东 林 悦
立足检察职能 创新社会管理
文◎蓝向东*林 悦**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01400]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101400]
社会管理创新是2009年中央政法委提出的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之一,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以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等职责,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推动者、参与者和实践者,近年来,在深入调研、了解区情的基础上,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制定了《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服务“三个”怀柔建设实施意见》并积极探索了流动人口管理、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检察职能延伸等方面的工作,得到了北京市、怀柔区有关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和认可。
一、探索流动人口不捕风险评估工作新机制
由于现行刑事诉讼法对逮捕条件规定过于原则,流动人口流动性较强,为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司法实践中往往对流动人口刑事犯罪“够罪即捕”,导致流动人口批捕率以及实刑率较高,而同等情形下,本地人员往往被取保候审和判处缓刑。为改变二者在法律适用上的不平等和实体判决不公正的状况,2010年,怀柔区人民检察院在对流动人口犯罪问题进行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了《流动人员涉嫌轻微犯罪不捕工作办法》并积极探索和实践轻微刑事犯罪不捕风险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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