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照获取民行检察监督材料
2012-01-28周玉琴
中国检察官 2012年15期
文◎周玉琴
拍照获取民行检察监督材料
文◎周玉琴*
在民行检察监督中,调卷是监督程序中最关键的环节,调卷采取复印是民行检察监督中最普遍的作法。这种方式的应用在科技强检的当下尤显滞后,直接制约着监督效率及效力的发挥。为加大民行检察监督力度,提高办案效率,改变调卷方式是科技强检在办案中的具体应用,更是民行检察监督发展的现实需要。
调卷复印是民行检察监督中最基本的作法,是否向当事人收取复印费用,按照《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50条复制费用可以由当事人承担的规定,出现执行不统一的现象。一种是由法院无偿复印,这种情况是检、法两家关系融洽,法院对民行检察监督比较支持、配合;二是由检察机关复印,不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三是按法律规定向当事人收取复印费。实践中,第三种做法普遍存在。
调卷复印不仅降低民行检察监督效率,同时也存在大量浪费现象。
调卷复印容易泄密。在民行检察监督中,办案人不预先收取复印费,为增加支付费用的透明度,存在办案人与当事人或代理人一同复印的现象,这种情况下不可避免存在案件泄密的隐患。另外,一些法院对监督不支持不配合,以复印容易泄密为由,限制某些材料的复印,使监督材料获取不全面,进而影响到检察监督效力的发挥。
一、拍照获取监督材料具有的优势
民行检察监督从诉后转向诉中,随着监督范围的扩大,使调卷内容也从装订成册的案卷到诉中裁判材料。……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