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在婚姻法运动中的社会动员

2012-01-28邓智旺

治理研究 2012年4期
关键词:群众

□ 邓智旺

1950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以立法的形式将男女平等和婚姻自由等现代观念确立下来。但民众并不会自动接受新的婚姻观念与法规,现代新的婚姻观的形成需要借助一定的动员技巧才能实现。为此,中国共产党展开了一场全方位的动员实践。考察中国共产党此次社会动员的情况,将有助于理解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后所进行的社会变革为何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配合与支持,同时也为我们今天的社会变革或法律的实施提供借鉴。

一、民众的误解和社会问题的出现

1950年《婚姻法》的颁布实行,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挑战和变革延续了数千年的传统婚姻制度的一项重大运动,深刻冲击了封建婚姻观念。尽管《婚姻法》颁布之初,不少青年男女对婚姻法表示欢迎,但由于新中国刚成立不久,多数民众尤其是农村民众还存在浓厚的封建意识,封建婚姻习俗还普遍存在,因此,新的婚姻政策还未能被民众接受。民众中还存在不少对婚姻法认识的错误思想,特别是对“结婚自由”“离婚自由”的真实含义有误解,如:“婚姻法是妇女法,是女人压迫男人的”,“婚姻法是对男人的不平等条约”,“婚姻法是离婚法”,“自由恋爱就是乱搞男女关系”,“穷人翻了身,老婆离了婚”,“共产党什么都好,就是实行婚姻法不好”。①《人民日报》1951年1月17日。胡耀邦概括当时人们对婚姻法的误解:“有人觉得自由结婚倒好,离婚却不好,赞成人家离婚是缺德的。……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群众
云治理”要贴近群众
始终和群众融为一体
多让群众咧嘴笑
坚持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情牵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
“群众来求助”等十六则
为群众美好生活执着追求
决不让一个贫困群众掉队
畅通“最后一公里” 解决群众出行难
尽快让群众就近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