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民行抗诉工作的要素
2012-01-28张云霞
中国检察官 2012年13期
文◎张云霞
做好民行抗诉工作的要素
文◎张云霞*
一、案件审查,是做好民行工作的重要基础
案件审查是决定申诉案件能否抗诉的前提条件,审查的目的在于了解案情、发现问题、得出结论。审查涉及的事项主要有审查内容和审查方法。
(一)案件审查内容
案件审查内容包括法院原审卷宗,包括程序、证据、事实、适用法律、法院不作为以及审判人员贪赃枉法等。在审查过程中,需要“提出问题”。
1.带着问题意识看卷宗。一个人的能力,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他提出问题的能力。提问题不是在通读案卷之后,而是贯穿于了解案情的全过程。只有带着问题阅卷,阅卷的效果才最好。应当及时写下自己在案卷中发现的每一处疑点和自己脑海中迸出的稍纵即逝的每一个问题。如:判决确定的本案法律关系是否正确,主要事实的举证责任人是谁,判决是否对诉讼请求都作出了裁判,二审判决对上诉理由是否都作出了说明,主要证据存在哪些疑点,申诉书与判决书对事实表述的差异,一二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不同之处,本案的争议焦点等等。
例如2010年笔者办理白某汽车贷款纠纷申诉案,白某声称自己从未贷款购车,贷款合同上的签字不是其本人所签。笔者发现该案仅是广利发公司作为汽车销售商(也是汽车贷款担保方,该公司在2003年骗贷后2004年被吊销,现主要责任人已判处无期徒刑)、某银行起诉的一系列汽车贷款案件中的一件。该案如果粗粗审查,借款合同、借款人签字、行驶证复印件、购车发票等等在案佐证,法院认定白某欠款的事实证据充分确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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