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乡政村治”良性互动的有效途径
2012-01-28崔建国
唯实 2012年7期
崔建国
(中共宿迁市委党校 科研处,江苏 宿迁 223800)
实现“乡政村治”良性互动的有效途径
崔建国
(中共宿迁市委党校 科研处,江苏 宿迁 223800)
在人民公社体制下,国家行政权力深入农村基层,“公社”和“大队”之间成为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改革开放以来,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宪法赋予村民以自治权,形成了“乡政村治”的治理模式。实现村民自治去行政化从而强化村民自治能力,是实现“乡政村治”良性互动的有效途径。
行政管理;乡政村治;有效衔接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历史上的广大农村地区总处于国家政治生活的边缘,国家权力通过士绅阶层实现对农村和农民间接治理,即“皇权不下县”[1]60。在人民公社体制下,国家行政权力深入农村基层,“公社”和“大队”之间形成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改革开放以来,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宪法赋予村民以自治权,村民自治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国家政权开始撤离到乡镇一级,形成了“乡政村治”的治理模式。所谓“乡政村治”,即在乡一级恢复建立乡政府,在乡以下的村建立村民委员会,实行村民自治。近年来,许多学者对政府的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进行了深入研究。徐勇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乡村治理也要进行结构性转换,实行“县政、乡派、村治”的治理格局,更大限度地提升村民自治的空间。[2]27夏小莉认为,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良性互动的乡村治理机制,形成政府与乡村社会的“合作共治”态势,实现国家政权与乡村社会的对接和融合,是走出“乡政村治”面临困境的一个优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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