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天津市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津经信电力〔2012〕10号)
2012-01-27
资源节约与环保 2012年3期
关键词:管理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天津市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津经信电力〔2012〕10号)
各区县(功能区)电力需求侧管理主管部门、财政局,各工业集团(控股)公司、集团公司,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依据《天津市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就申报2013年度天津市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
(一)节约用电。重点支持高效电动机(风机、水泵)、电机系统调速运行、节能型变压器、家庭能源中心项目;
(二)电能质量。重点支持无功补偿、谐波治理(含风力发电谐波治理)和智能用电项目;
(三)电力安全。重点支持电力线路技术防护项目;
(四)移峰填谷。重点支持冰蓄冷、水蓄冷、电蓄热、电动汽车充换电站项目;
(五)加强我市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其它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区域内注册满1年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济效益或发展趋势良好;守法运营,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项目符合国家和我市相关产业政策,实施条件完备,科学用电、节约用电、有序用电作用明显。
(四)项目必须于2011年1月1日以后开工,且于2013年年内竣工。项目建设的起至日期以项目核准、备案文件或其它正式立项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准。
三、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天津市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项目承诺书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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