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经济框架下促进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税政策取向
——以山东省为例
2012-01-27杨林,迂婕
海洋经济 2012年5期
关键词:发展
杨 林,迂 婕
(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0)
蓝色经济框架下促进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税政策取向
——以山东省为例
杨 林,迂 婕
(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0)
培育和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加快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关税政策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提升产业竞争力;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海洋产业结构升级。山东省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取得了较快发展,但在自主研发能力、重型装备制造能力、市场融资能力、产业化发展方面上存在一定不足。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日本、印度的先进经验,对中国未来运用关税政策促进海洋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取向具有较好启示。
关税政策;海洋战略新兴产业;自主创新能力
1 关税政策促进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内在机理
培育和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加快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是顺应世界科技革命和结构升级潮流的客观要求;是提高海洋产业核心竞争力,抢占海洋发展制高点的迫切需要;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海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海洋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再造区域发展新优势的战略选择。
1.1 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内涵与外延
2010年初,原国家海洋局局长孙志辉在《展望2010,撑起海洋战略新产业》的讲话中将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界定为海洋高新技术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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