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规模养殖场的防疫监管
2012-01-25王烈英张俊文
中国畜牧兽医文摘 2012年5期
关键词:报告
王烈英 张俊文
(1.甘肃永靖县畜牧技术推广中心,永靖 731600;2.甘肃永靖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永靖 731600)
近年来,畜禽养殖业发展迅速,饲养方式逐渐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式转变。全面做好规模养殖场的监管工作,是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提高动物产品安全监管水平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根据《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自身多年从事动物防疫监督工作实践经验,本人认为规模养殖场的防疫监管应从以下几方面做着手。
1 做好“五个监管”,做到“出入把关、中间全程巡查”
1.1 外引动物监管
要突出强化外引动物隔离监管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6号)精神,切实落实和完善引入前申报审批制度,从省外引入猪、牛、羊、禽必须向省级动物防疫监督部门申请审批,并组织做好隔离场所的防疫条件审查。切实落实和完善引入后落地报告、监管制度,严把入口关,严防重大动物疫病的传入。
1.2 强制免疫监管
规模养殖场每个强制免疫项目要做全做到位,做到不漏一畜一禽,不留空挡,不留死角。防疫部门要认真审核查验免疫档案,定期进行监测,确保强制免疫实施到位、监管到位。
1.3 产地检疫监管
动物产地检疫要做到临栏检疫,查验免疫情况及免疫监测情况,实施临床健康检查,并严格按法定“检疫规范”要求实施检疫。出栏畜要全部识读二维码耳标信息,完备相关记录并留存。检查每个特定管理相对人在动物出栏时是否在检疫申报点申报检疫,出现问题追究责任人,严把检疫第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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