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教学中证据意识的培养*①
2012-01-23张世成
物理通报 2012年4期
张世成
(无锡凤翔实验学校 江苏 无锡 214045)
物理教学的核心是科学探究,科学探究的核心是科学方法和科学态度的培养.科学探究包括提出问题、猜想假设、设计实验、收集数据、评价交流等环节,而在每一步中都包含了一个重要的因素,即证据意识.也就是说,对于合作中的学生,教师除了要知道他在每一个环节中的具体主张外,还应当要求他说出提出这些主张的“证据”.这里所谓的“证据”,与法律上的“证据”(法律事实)有所区别,不仅指科学事实,也包括理论根据.这就要求探究教学是一种“基于论证的科学探究”.
英国哲学家斯蒂芬·图尔敏(Stephen Edelston Toulmin),于《The uses of argument》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论证六要素[1],如图1所示.

图1 Toulmin的论证框架简图
Osborne等人以Toulmin对论证的框架为基础,提出进行论证需有主张(claim);在主张的背后需有资料作为根基;而主张通常依证据(evidence)提出;证据至少由资料(data)和理由(warrant)两者组成;理由是可让与主张相关的资料、提供批判的信念或支持资料连结到主张间的关联[2].
如此看来,“基于论证的科学探究”的证据是科学探究中用来表达主张的“资料和理由”的总称.学生在为自己的观点和主张寻求他人的认可时,应当提出相关的证据作为支持,而让人能接受的证据必须能正确地描述因果关系,若不具备这样的特征,则主张无稳固的基础,无法让人信服.从斯蒂芬·图尔敏的论证模式看,证据在表达主张的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科学家在进行论证之际需具备这种融入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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