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特征周期的影响因素
2012-01-23夏蕊芳闫帅平冯程程
夏蕊芳, 闫帅平, 冯程程
(1. 孝感学院, 湖北 孝感 432000; 2.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 济源 454650;3.华中科技大学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4)
设计特征周期与地震影响系数是设计反应谱曲线的两个重要参数。我国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1](以下简称《10规范》)采用的设计反应谱曲线虽然经历了较大的演变,但不甚成熟,其中设计特征周期的取值及影响因素一直是研究热点,其取值也在不断修正[2]。考虑经济方面的原因,规范对各类场地特征周期值在实际应用时,选用了平均偏小的值[3]。本文收集了美国中西部地区数百条强震数据记录,研究设计特征周期的取值及场地条件、震级大小和震中距离对设计特征周期的影响。
1 特征周期的定义及计算
《10规范》将设计特征周期定义为 “抗震设计用的地震影响系数曲线的下降阶段起始点所对应的周期值,与地震震级、震中距和场地类别等因素有关。” 根据《10规范》,特征周期由地震分组与场地类别共同决定,可以查表得到设计特征周期值。《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4]参照美国规范,按场地与地震综合效应确定特征周期,特征周期Tg的计算与有效峰值加速度EPA和有效峰值速度EPV相关。EPA和EPV的定义式分别表示为:
EPV=SV/2.5
(1)
EPA=Sa/2.5
(2)
Tg=2πEPV/EPA
(3)
式中,EPV为有效峰值加速度,取T=[T0,T1]区间拟速度反应谱均值除以2.5;EPA为有效峰值速度,取T=[T1,T2]区间绝对加速度反应谱均值除以2.5。
2 数据记录的分布
本文建立水平向强震记录数据库,共收集437条强震数据记录。数据在各场地类别上的分布为:Ⅰ类场地121条,Ⅱ类场地167条,Ⅲ类场地149条,可见,Ⅰ、Ⅱ和Ⅲ场地占有相当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