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加强和完善备荒种子储备
2012-01-22王丽春肖安云周太平
种子科技 2012年3期
王丽春,肖安云,周太平
(1.景洪市种子管理站,云南 景洪 666101;2.西双版州农科所,云南 景洪 666100)
1 我市粮食种子状况
我市“两杂”种子几乎全靠外调,其供求形势与价格直接影响我市粮食生产。加强种子储备,满足农业生产需要,对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平抑市场价格,确保农业用种的有效供给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 备荒种子储备的必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建立种子储备制度,主要用于发生灾害时的生产需要。对储备的种子应当定期检验和更新。”《云南省种子条例》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种子产业发展规划,加强种子产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将种子管理、救灾备荒贮备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救灾备荒种子贮备制度。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农业生产发展规划,确定种子的贮备品种和数量;种子管理机构负责具体贮备工作。”
我市乡镇粮食耕地大多处于特殊农业生态区域,干旱与洪灾交替,部分乡镇每年6月中旬易遇风灾和冰雹灾,一旦遇到灾害就必须翻种,需要足够的种子供给。随着事企分开改制的完成,景洪种子生产经营已完全改制为市场化运作模式,市种子管理站不再参与种子经营活动。在景洪市种子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未出台的情况下,参照省级《管理办法》,由西双版纳“纳丰”种业有限公司协助承担景洪市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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