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小说乡土语言的产生及发展
2012-01-21刘恪
中州大学学报 2012年2期
刘 恪
(河南大学文学院,河南 开封475001)
一
讨论乡土语言,我们采用地方性生产一词是最合适的。语言长于泥土会有无限的生命活力,语言离不开地方环境,从特定的水土里长出来,这使语言具有成长的概念,有一种内在的活力与能量,大地与人成为语言的直接源头,这种语言会有一种天然的质地,我们可以从中梳理出一种乡土精神与气韵。“每一个大洲都有它自己的伟大的乡土精神。每个民族都被凝聚在叫做故乡、故土的某个特定地区。乡土精神是个伟大的现实……”[1]230我们是否可把它的秩序如此理顺一下:乡土——乡土人——乡土语言——乡土精神。这种乡土精神是世界性的,欧洲自塞万提斯起,劳伦斯、巴尔扎克、莫泊桑、左拉、维尔加、哈代、屠格涅夫、契诃夫、托尔斯泰等人都有伟大的乡土小说。在美国,鲁尼思有关纽约的故事,凯布尔的南部风情,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塌法等,被称为地方小说或地方色彩。它的含义指“强调背景,人物对话和某一特定地区的社会结构和习俗,不仅有地方色彩,而且影响人物的气质、思维方式和感情。”[2]221这个解释,几乎可以视为乡土小说的经典定义。
中国是乡土小说的大国。其一,中国是历史悠久的农业大国,农耕文化决定大部分人都依靠土地而生存,中国的民居不是以聚集方式,而是散落在山湾水边,这是一种由大地而决定的生活方式。其二,20世纪以来的现代小说家几乎90%是农民出生,或者和土地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中国小说家作为乡土小说的代表似乎也是极为自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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