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出资会计处理浅析
2012-01-16屈一
经济师 2012年1期
关键词:内涵
屈一
摘 要:非经营性资产以其特有的属性,在运作及管理中呈现出与经营性资产不同的特点,为加强对其监督管理,国有企业以所划入的非经营性资产出资后,需要将其转为经营性资产。目前,主要有产权划拨和委托管理两种资产投放方式,这两种方式会带给“非转经”工作不同程度的影响。
关键词:出资 非经营性资产 内涵 非转经 会计处理
中图分类号:F270.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1-168-02
一、非经营性资产内涵
(一)非经营性资产概念
国有资产,指属于国家所有的各种财产、物资、债权和其他权益。根据资产的用途,可以将其划分为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三类。经营性资产是指能够直接为社会创造使用价值和价值以及为实现这些价值服务,并以营利为目的的国有资产。非经营性资产是国家在非生产流通领域占有的,不参与生产经营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价值不会循环周转的公益性国有资产。资源性资产,是指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所有权属于国家的自然资源,是与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相对应的国有资产。
(二)非经营性资产特征
非经营性资产不处于生产流通领域,不以营利为目的,有着不同于经营性资产的以下特征:
1.非营利性。这是非经营性资产有别于其他国有资产的本质特征,它追求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要求资产安全有效地使用,以为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为目的,而不要求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直接创造物质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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