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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县级财政转移支付的对策

2012-01-16曾玉华

经济师 2012年1期

摘 要:文章对县级财政转移支付存在的问题及成因进行了分析,同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县级财政转移支付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县级财政 转移支付 困难县市财政运转

中图分类号:F810.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1-046-02

1994年我国进行了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并建立了转移支付制度。该制度极大地提高了困难县市财政保运转、保发展、保稳定的能力,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本文拟以江西省泰和县为例,探讨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县级财政转移支付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转移支付结构安排不尽合理,均等化作用不显著。2009年起,我国进一步规范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简化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两类。转移支付形式上是规范了,但实质内容没有改变,目前一般性转移支付中的原列入专项转移支付的几大类支出,实质上没有起到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均等化作用,还是要求专款专用,不能用于平衡地方财政预算。因此,剔除这块补助来说,我国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尽管有均等化的功能,但所占比重还是偏低。以泰和县为例,2010年一般性转移支付总额为42163万元,剔除原列入专项转移支付的几大类支出17439万元后为24724万元,在全部转移支付中所占比重仅为29.3%;而税收返还和专项转移支付所占比重高达70.7%。税收返还以保护地方既得利益为出发点,采取“存量不动、增量调整”的政策,只有利于发达地区而不利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不仅不利于均等化的实现,反而使两者之间公共服务能力的差距更加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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