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号人物”陈伯达之死
2012-01-10叶永烈
人民周刊 2012年7期
| 叶永烈 |
凡是经历过“文革”的人,都知道陈伯达的“大名”。虽然他一再逊称自己是“小小老百姓”,当年却是仅次于毛泽东、林彪、周恩来的“第四号人物”,是“中央文革”的组长,号称:“理论家”、“中共一支笔”、“中国舆论总管”。

陈伯达(左)
陈伯达在接受采访时,回顾一生,不胜感慨:我是一个犯了大罪的人,在“文化大革命”中,我愚蠢至极,负罪很多,“文化大革命”是一个疯狂的年代,那时候我是一个发疯的人。
如果说我的回忆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史料,我就慢慢谈一些。不过,我要再三说明,人的记忆往往不可靠。你要把我的回忆跟别人的回忆加以核对,特别是要跟当时的记录、文章、档案核对。我的记忆如有欠实之处,请以当时的文字记载为准。
古人云:“能补过者,君子也。”但我不过是一个不足齿数的小小的“小人”之辈,我仍愿永远地批评自己,以求能够稍稍弥补我的罪过……1989年9月17日傍晚开始,北京骤降暴雨,竟整整下了一夜。翌日,气温剧降。
9月20日中午,在北京远郊一幢六层楼房的最顶层,85岁的陈伯达正在吃饭。他的儿媳小张当时在场:“父亲突然头一歪,碰到墙上,食物吐出……”儿媳赶紧敲响隔壁老萧的门。老萧马上拨电话到某医院。20分钟之内,医生就赶到了。可是,陈伯达的心脏已停止跳动,抢救无效。经医生诊断,陈伯达因天气骤凉,死于心肌梗塞。
陈伯达死前和他的儿子陈晓农、儿媳小张以及小孙子生活在一起。突然发病之际,陈晓农却不在家,而在北京驶往河北石家庄的列车上——去看望他的母亲余文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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