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的背后
2012-01-10严晓霖胡雅君
人民周刊 2012年7期
关键词:程序
| 严晓霖 胡雅君 |
每年核准、不予核准死刑的数量、百分比,具体到每个省都有精确统计,但对外是机密。唯一公布过的数据是:2007年,不予核准死刑的概率约为15%。
2012年4月20日下午5时10分,最高人民法院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吴英案的死刑复核结果:不核准吴英死刑,发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按照现行法律和实践中做法,裁定书不予公示且不通知、送达辩护律师及家属。也就是说,除了浙江省高院和吴英本人,所有人都只能通过这篇千字新闻稿,获知吴英的命运。
自1月18日二审宣判进入死刑复核程序,3个月内,这位31岁的姑娘在上至总理、下至百姓的全民关注下,于生死边缘走了一个轮回。然而,她为何死又为何生,一位死刑犯的生死是如何被决定的,依然笼罩在一片神秘之中。
四个刑庭分片轮换负责
北京东城区北花市大街9号,一栋没有任何标识的大楼门口,几个武警站岗,少有人员出入。这里是最高院专事死刑复核的办公楼,所有的“生死状”均在此间签发,包括吴英的。
作为二审终审制之外针对死刑案件的特殊救济程序,死刑复核意在秉持少杀、慎杀的理念,防止及纠正二审判罚中的失误。
1983年“严打”期间,为提升司法效率,死刑复核权曾一度下放至省级高院。但由二审班底复核自己的审判结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有可能造成冤假错案且无从监管的后果。
2007年,最高院将此权力收回,同时将原有2个刑庭增加到5个,并陆续扩充了400多个编制,从各省市法院系统、法学院、律师中择优抽调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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