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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址办主任徐威的罪与罚

2012-01-10杨璐

人民周刊 2012年3期

◎杨璐

中央电视台新址北配楼大火案的调查和审理持续了两年多。2010年5月10日,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危险品肇事罪判处首批21名被告有期徒刑3~7年,徐威获刑7年。同年6月17日,二审维持原判,央视大火案告一段落,徐威个人的案件却并没有结束,随后以涉嫌受贿罪继续接受调查。直至2011年12月19日,北京市二中院以贪污、受贿、危险品肇事罪数罪并罚判处徐威有期徒刑20年,并没收财产48万元。徐威没有上诉,开始了自己漫长的刑期。

徐威的空间

“看守所没有暖气,他现在就想能快点到监狱去服刑。”徐威贪污受贿罪的代理律师刘劲夫告诉记者。虽然预料到徐威不会上诉,刘劲夫还是等到上诉期结束当天才同意接受采访。

徐威祖籍陕西汉中,1959年生于北京,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3年从北京联合大学毕业之后分配到中央电视台工作。2005年,央视新址开始动工,徐威调任央视新址办主任,主管这项计划投资78亿元的工程。

“央视自己做这个工程并不专业,他们就找北京国金管理咨询公司合作,央视出资51%,国金出资41%,成立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全权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后交还给央视。央视新址办是业主,但是工程这么大,央视统得很紧,新址办主任徐威就担任了央视国金的公司法人、董事长、总经理。”刘劲夫说。身兼业主和代建方的负责人,徐威有了资金腾挪的空间,有权力把建设资金转到央视国金的账户里。2005年初,央视国金投资100万元成立了北京市天然恒大广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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