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层次政府统计调查体系改革模式的可行性研究
2012-01-07王忠辉王艳明
统计与决策 2012年10期
王忠辉,王艳明
(山东工商学院 统计学院,山东烟台264005)
0 引言
政府统计调查体系主要由统计调查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方法体系三个方面组成,因此,政府统计调查体系改革也基本上从这三个方面展开。在政府统计调查体系改革中,统计调查组织体系改革是基础,贯穿整个政府统计改革的全过程。我国政府统计调查体系改革,开始是从统计调查方法方面进行突破,即对新的统计调查项目采用抽样调查和重点调查等非全面调查方法,大大提高了调查工作的效率。通过改革,周期性普查制度已经形成,全面统计报表应用范围逐步缩小,抽样调查方法应用范围逐步扩大,抽样调查的主体地位逐步显现。与此同时,为了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对政府统计管理体制也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和改革,对国家统计局直属的调查队进行合并,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加强了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总之,我国政府统计调查体系正在朝着更加科学、更加完善的目标迈进。
但是,由于统计调查环境的变化,政府和社会对统计信息的需求在数量上不断增加、在质量上要求更高,现行统计调查体系的不适应也逐渐显露,主要存在如下问题:统计调查内容还不能很好地反映科学发展的要求;统计调查过份依赖全面报表,调查内容多、信息量小,整体效率低;调查项目过多,基层负担过重;统计调查的管理机制不健全,重复调查时有发生,分工合作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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