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文化,拉动经济的新马车
2012-01-06
环球时报 2012-01-06


本报驻英国、加拿大、韩国特约记者 纪双城 陶短房 赵毛兵
近年“创意文化产业”在国内风生水起,但很多人对什么是创意文化并不十分清楚。所谓“创意文化产业”,又称文化创意产业、内容产业、创意产业等,各国、各地区的定义颇不相同,一般包括“一个经济活动群组,开拓和利用创意、技术及知识产权以生产并分配具有社会及文化意义的产品与服务,更可望成为一个创造财富和就业的生产系统”,包括广告、建筑、艺术、古董与工艺品、设计、数码娱乐、电影与录像、音乐、表演艺术等领域。
英国最早提出
最早明确将“创意文化产业”当作一个整体产业加以扶植、鼓励的是英国。英国前首相布莱尔在1997年上任不久便宣布要打造一个“酷不列颠”,决心让创意文化成为英国新时代产业经济的增长点。仅仅过了10年光景,创意产业已成为英国积累财富的丰厚源泉,更重要的是,英国在世界面前脱掉了那套老旧保守的外衣装束,以一副充满活力的形象引得世人的关注。
虽然是布莱尔提出“酷不列颠”的说法,但英国在创意文化上决心要闯一下的动力,其实是从澳大利亚讨来的经验。1994年,澳大利亚提出要建设“创意之国”,并公布该国第一份文化政策报告。而当时,英国面对低迷的文化产业还一筹莫展。澳大利亚的想法引起英国注意,上任没多久的布莱尔宣布亲自担任政府文化产业研究小组组长,派团赴澳大利亚考察,其后投入大量资金和资源发展创意文化产业,涉及广告、建筑、艺术和古玩、工艺品、设计、影视与广播、软件和电脑服务、音乐、表演艺术、出版等13个文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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