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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船舶登记制度下的船舶融资租赁

2011-12-31付露月刘旭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1年28期

付露月 刘旭

摘要:航运业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而船舶融资租赁是推动航运业发展的一种有效方式。但是由于我国船舶严格的封闭登记制度,对船舶融资租赁的发展产生了一些根本性的制度障碍。这些问题亟待解决,应当以规范船舶租购合同和有效联系原则,建立第二船舶登记制度和预告登记制度等措施,以保障我国航运业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船舶登记制度 船舶融资租赁 船舶租购合同 有效联系原则 第二船舶登记制度 预告登记制度

我国在船舶登记上一直有着严格登记的传统,虽然有利于保护国内航运业的秩序,但客观上造成了效率低下、收费高昂等缺陷,同时中国旗船舶税赋过重,于是,船东被迫选择离岸登记融资,移籍海外,不仅使税费、管理费等收入大量流失,更严重阻碍着国内船舶融资业的发展。

一、船舶融资租赁的含义

船舶融资租赁是船舶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船舶出卖人、船舶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船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活动。出租人通常是商业银行或专业融资租赁公司,承租人通常是航运企业或个体船民。这种活动以“融物”的形式实现“融资”的目的,其经济实质是融资,具有独特的法律性质,出租人不承担出租船舶瑕疵担保责任,承租人承担船舶灭失风险,一般禁止中途解约,租金构成主要考虑到船舶购买价款的分期摊提,承租人一般负有支付租金的绝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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