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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8
共产党员(辽宁) 2011年18期
关键词: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转制前退休人员可否发给一次性补贴解决保险关系
我是事业单位正常退休的人员,2003年单位改制为企业,对职工一次性解决了劳动关系。在2010年又对我们已经退休的人员采取一次性补贴形式解决保险关系。请问:国家是否有这样的政策?现在我们的退休金一次也没增加过,以后我们是按照企业方式增加养老金,还是按照事业单位方式增加养老金?
【张家界市】 陈 颖
2002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制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等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5号文件) 规定,有正常事业费的转制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不再执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只负责发放接收时按规定标准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以后不再增加。从2001年开始,其离退休待遇调整纳入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离退休费调整范围,由财政部门按统一的补助标准和现有经费渠道安排所需资金,并由离退休人员原单位负责发放。2001年,地方已经按企业办法为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扣回。
没有正常事业费的转制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按规定标准核定的基本养老金继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基本养老金调整按企业的办法执行,所需费用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国家统一出台事业单位离退休费调整政策时,转制前离退休人员按企业办法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与按事业单位办法增加的离退休费的差额部分,由原单位视经济情况自筹资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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