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级地震局系统地震应急级别启动的讨论*
2011-12-25叶振民蔡欣欣刘仲达
地震科学进展 2011年7期
关键词:影响
叶振民 蔡欣欣 刘仲达
(厦门市地震局,厦门 361003)
地市级地震局系统地震应急级别启动的讨论*
叶振民 蔡欣欣 刘仲达
(厦门市地震局,厦门 361003)
以厦门市为例,从地震烈度衰减规律、当地社情及地市政府与省局政府职责的区别,讨论地市地震局应急预案应急级别启动条件与省局预案的差异和理由。
地震应急;预案;级别
在地震应急工作中,地市级政府直接面对地震灾害对自己管辖的城镇造成破坏和由此而引起的社会秩序失衡。作为灾害应急管理的核心,地市级政府具有相对独立的应急行政职责、社会管理能力和相对充足的应急资源调配救援权力。因此,地市级政府对整个灾害应急处置尤其是第一时间对灾害事件性质、规模、动态的判定将影响到应急事件的发展态势和最终结果。而地市级政府的灾害决策首先必须依靠当地地震局及相关部门专业网络提供的信息。
地市地震局是当地政府的耳目,在地震应急响应中首当其冲,因此地震系统自身的地震应急预案制定,尤其是内部应急响应的启动是至关重要的,现以厦门市地震局应急预案中的“地震事件应急分类”为例作一分析。
1 省局设定的Ⅰ级应急启动事件的烈度影响分析
省地震局“Ⅰ级应急”文字表述是:“本省内陆发生6.0级以上(含6.0)地震,周边地区100 km内发生7.0级(含7.0)以上地震”[1]。现逐段分析如下:
1.1 “本省内陆发生6.0级地震”
根据M=1+2/3 I0(古登堡-里克特)或是M=0.98+0.66 I0(国家地震局编目组),估算震中区的影响烈度可达7.5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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