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保护人伦情感的神圣空间
2011-12-25赵雨吉林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检察风云 2011年3期
赵雨 吉林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怎样保护人伦情感的神圣空间
赵雨 吉林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常回家看看”被写进法律,是一件值得警惕的事情。因为,在私密的人伦情感和公共的社会生活之间,需要有一道清晰的界限。法律的全能主义冲动,令它从规范公共领域的本来领地中溢出,它的理性佞妄让人伦情感进入控制范围,但却不能稍稍减弱它的僵硬的身段、粗粝的手法和化简的方式。当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的界限被消泯,法律的探头伸入厨房、客厅和起居室,试图解读和评断那微妙的神色和轻声的呢喃,人伦情感的空间就被迫接受一种过度裸露的尴尬状态,孰是孰非是否真的能够在法槌之下顿然一清二楚?但至少那里的一切都已经不再神圣,母女之间美好的内心感应,父子之间缄默而默契的情感传递,在法律的探照灯之下变得惨白,失去了鲜活的颜色。
世间不乏孝子贤孙。古训有云:“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迹,论迹贫家无孝子。”这是说,孝敬父母是一种诚恳的心意,限于物质条件的客观差异,无法用统一的操作标准去衡量。中国人常讲,要尽到心意。心意如何?父母和子女作为当事双方,真的是“如鱼饮水,冷暖自知”。它无法量化,甚至难以证明。世间又总有不孝子。法律所应为,是将赡养父母的物质部分做出规范,在精神领域所能限制的,无非是人与人之间普遍被禁止的那种恶意侮辱和攻击性。这是一个消极但合理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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