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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不该动辄征税

2011-12-25

民生周刊 2011年8期
关键词:空置烟花房价

□ 杨 涛

调控,不该动辄征税

□ 杨 涛

春节前,重庆、上海两地刚刚推行“房产税”,春节后,加税之声又不迭响起。有学者建议征收烟花税,原因在于春节期间许多城市饱受烟花污染,甚至有些地方酿成火灾;而民革江苏省委也称,他们将在近日开幕的江苏省两会上提交集体提案,建议尽快开征住房空置税(费)。原因在于他们认为,房地产市场投机、投资盛行,许多人买房后并不居住也不出租,加上开发商捂盘惜售,形成了大量的空置房。这种情况造成社会资源极大浪费,推高了房价。(《东方早报》2月9日)

听起来很美:烟花污染了环境,就征收烟花税,让人们少用点烟花,并且还可以用这些钱设立烟花爆竹救济基金,救助那些烟花爆竹受伤者,赔偿死亡者,赔偿第三者遭受的财产损失;而许多人投资投机性购房,房屋空置,那么就开征住房空置税(费),让投资投机性购房成本增加,进而炒房者少了,房价降下来了。

只不过,我不知道这些征税建议是否经过认真论证,是不是又是一个“拍脑袋建议”。且不说,诸如征收住房空置税(费)面临着计算和调查、征收成本高昂的难题,即便是调查简单、征收容易,那么我们也该问问,这种征税是否能达到效果?征收烟花税,有人以为购买者会减少,我却只看到这种税收的增加,并不会让那些一年一度想玩烟花的人放弃玩耍,不过是增加了他们购买的成本而已;征收住房空置税(费),有人预计房价将会下降,不过,我却只看到增加了房屋的成本,而投资投机购房者将会把这种成本转到下家,徒然增加真正需要住房的购买者,抬高房价。正如前几轮的调控中,国家对五年内的二手房收取5%的营业税,结果所有的营业税都是由买家承担了,房价不降反升。

政府在管理社会中,应当用最少的成本提供最佳的公共服务,如果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远远超出预期,那么公民何须向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呢?

再退一步,即便是增加这些税收,确实能起到调控作用,我们还得追问它的合理性。现代政府,本质是由公民让渡权利而组成的为民众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换句话说,政府是靠纳税人用纳税养活,同时为民众提供公共服务。因此,政府在管理社会中,应当用最少的成本提供最佳的公共服务,如果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远远超出预期,那么公民何须向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呢?因此,不论是要防范环境污染还是要让房产市场回归正常,我们都要先问一问:有无其他手段可以更有效地达到管理和调控效果?因为,征税毕竟是从纳税人腰包中再一次掏钱,是一次增加管理成本的调控,不到万不得已,是不可以轻易祭出。政府在管理社会和调控市场中,动辄就拿出征税的“法宝”,这是一种“懒政思维”。

一旦让这种“懒政思维”滋长,那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因为它又将助长政府与民争利,将助长政府的腐败与浪费。当官员们看到征税是如此容易,在管理与调控的借口中,财源滚滚,他们就可能将这种权力用到极致,不断地向市场、向民众索取,而充盈且不受制约的国库,又可能成为官员浪费和腐败的根源。政府与民争利的结果,则是市场交易成本增加,民众财富减少,最终每个公民的福利和权利都深受其害。

当然,我们并不能完全责怪这些学者、委员、代表。股市虚火,政府就调高印花税;楼市有病,政府就增加契税,甚至出台房产税,他们不过是投政府所好而已。但是,我还想请这些学者、委员代表听听温孚江委员的话:“我想我们立法的出发点不要总想从老百姓腰包里掏钱,怎么鼓励消费、拉动内需。要给老百姓减税,这才是我们首先应该考虑的问题。”听听学者周其仁的话:“作为一个经济学家我有一个多年的经验,就是不要轻易提加税的建议。因为那是最容易被吸收的一种意见。”不过,我更想提醒委员、代表的是,要随时想着自己是代表人民监督政府,监督政府用最高的效率和最少的成本去提供最优质的公共服务。

(作者为媒体观察员)

□ 编辑 潘 阳 □ 美编 阎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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