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转移接续有何难
2011-12-24刘南欤
民生周刊 2011年19期
关键词:医院
□ 本刊记者 刘南欤
医保转移接续有何难
□ 本刊记者 刘南欤
多年来一直“呼叫转移”的医保个人账户,由“一落地生根”变为“跟人走”,在“全国漫游”了。有识之士认为,此举有助于加快建立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促进人才和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体现社会公平。
前不久,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消息称,全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统一软件开发基本完成,并将陆续在全区各地上线,异地就诊实时结算一卡通及异地转移接续功能得以顺利实现。
如果说此次广西医保是在全区内通用“地方粮票”的话,那么此前上海医保则变成了“全国粮票”:凡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就业,其基本医保关系可转移接续, 转移接续手续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一并办理。
这表明,多年来一直“呼叫转移”的医保个人账户,由“一落地就生根”变为“跟人走”,在“全国漫游”了。
早在2010年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财政部联合公布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人员流动就业时,将能够连续参保,基本医疗保障关系将能够顺畅接续。而且强调,各地不得以户籍等原因设置障碍。
目前,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已经覆盖了超过12.6亿人,正在向着全民医保的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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