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私欲最膨胀时候,便是最危险时候
——非法出卖土地案中案侦查记

2011-11-24李轩甫王若朱建明

今日海南 2011年12期

□李轩甫 王若 朱建明

私欲最膨胀时候,便是最危险时候
——非法出卖土地案中案侦查记

□李轩甫 王若 朱建明

地处海南岛西部的临高县要建造临城镇三号桥,恰巧该县外贸信托投资公司部分土地就在建桥规划之内。于是该县国土环境资源局与县外贸信托投资公司签订《收回国有土地补偿协议书》,规定: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支付200万元给县外贸信托投资公司后,收回县外贸信托投资公司的54.06亩土地。为此,该县专门成立拆迁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小组,成员由县城建监察大队队长、办公室主任及县外贸信托投资公司经理、办公室主任等组成。这一杆子人马,却各自心怀鬼胎,尽显“神通”。他们中,有的非法出卖土地,从中取利;有的虚构《地基转让合同书》骗取县政府征地补偿款。就在他们捞取了数万乃至数十万元不义之财后的2010年7月,职工一纸举报信,使他们东窗事发……

职工举报公司领导卖地卖出问题

2010年初的一天,临高县纪委将一纸该县外贸信托投资公司职工举报该公司经理陈某某、办公室主任王健涉嫌出卖公司土地共同贪污的举报材料,急转临高县检察院。

根据举报线索,办案干警来到县外贸信托投资公司,先从查账入手。经过一周的核查账目,结果只查出三张各1万元的收据,交款人分别是方淑珍、孙木林、王淑梅。收款人均是公司出纳李永芳,款项用途为“地基款”。收据的落款时间是2002年4月至8月间。

这是一件棘手案子。从收据的时间上看,作案时间迄今过去了8年之久,账款数额不大。

登录APP查看全文